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1-13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厨房操作台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第一幼儿园 | ||
行政区域 | 霞浦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1月12日 23:59 |
报名时间 | 2017年01月12日 16:30 至 2017年01月17日 17:00 | ||
报名地点 |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海滨壹号3幢6层】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1月19日 15:00 | ||
预算金额 | ¥12.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曾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519598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第一幼儿园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共青路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0593-86156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海滨壹号3幢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曾小姐:0593-2519598 | ||
附件: | |||
附件1 | 04-FJHH-2171415001.doc | ||
附件2 | 03-采购公告.doc |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受霞浦县第一幼儿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HH-2171415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3-25195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霞浦县第一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共青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0593-86156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小姐:0593-251959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海滨壹号3幢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一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面板采用SUS304-2B,实际厚度≧0.9mm不锈钢板制作;不锈钢背板、前板采用SUS304-2B,实际厚度≧0.07mm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38*38(mm),实际厚度≧0.7mm不锈钢管,配包钢调节脚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2. 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2.1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报价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2.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全年度或2016年度某一季度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2.5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2.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报价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技术人员的职称相关证明材料。2.7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②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2.8报价产品资格证明文件:①报价人所投产品若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CCC)或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②报价人所投产品若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内的,需提供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并标明报价产品所在位置,并加盖报价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3.报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请各报价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3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报价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7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01月12日 16:30 至 2017年01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海滨壹号3幢6层】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7年01月19日 15: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海滨壹号3幢6层】
四、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9日 15: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7年01月12日 16:30 至 2017年01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海滨壹号3幢6层】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1)携带以下报名材料直接至我司办理:报价人开具的介绍信(附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异地购买询价通知书(报名)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报价人开具的介绍信(附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发至我司邮箱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其报价。注: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提供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询价通知书。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5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1月12日 16:30 至 2017年01月19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海滨壹号3幢6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