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设备网
手机版
首页 > 招投标 > 厨房设备

中学食堂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 重庆
  • 状态:公告
招标单位丰都县教育委员会所在地区重庆
招标类型公告招标编号17A0009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7-01-17


政府采购
询价通知书


招标项目编号:17A0009
招标项目名称:丰都县三元镇中学食堂设备




采 购 人: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 七年一月



询价邀请函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丰都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丰都县三元镇中学食堂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
1、 项目需求
17A0009丰都县三元镇中学食堂设备,整批最高限价363700.00元整。
(一)参数及清单详见附件
(二)技术和质量要求
1.签定合同前须提供投标产品省(直辖市)级及其以上国家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只提供蒸饭车、燃气灶、冰柜、冰箱、消毒柜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及提供燃气灶具的生产厂家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有生产厂家鲜章,否则,视为中标企业作了虚假承诺处理。同时,交货时,所交货物的生产厂家与中标企业所提供的以上要求的证件、报告所涉及的生产厂家相对应一致。
2.投标企业所供产品必须提供由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与采购文件相符,相关资料(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装箱清单等)齐全,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
二、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实施(交货)时间: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确保学校食堂能正常运行(注:为保证学校食堂能按时正常运行,招标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中标企业必须在公示结束后三日内签定合同,否则视为中标企业自动放弃中标权)。如果中标企业推迟完成验收合格任务,按推迟完成时间计算,每天以合同金额的0.3%进行违约处罚,同时,如推迟完成达到5个工作日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前,采购人不承担以电话、书面等方式的提醒或催促义务),因此而导致采购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视为中标企业单方面违约,采购合同自动终止。
2、实施(交货)地点: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企业送货至丰都三元中学校指定的位置(若因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调整供货地点)。
3、安装调试:
(1)由中标企业运输到三元中学校指定位置进行安装;
(2)中标企业负责器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3)中标企业负责器材设备运输、安装等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
(4)中标企业必须派遣具有燃气灶具类、蒸饭车类、传菜电梯等安装资质的工程师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对安装人员不当操作所导致的器材、场地的损坏等负责,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设备安装实施前,中标企业须将安装人员的相应安装资质报采购人审核。
4、验收方式:
(1)所有货物均可以采取破坏性验收;
(2)货物到达各项目学校所在地现场后,中标企业应在项目学校相关人员在场情况下共同完成开箱、开包,数量清点、检查外观等,同时作出开箱开包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3)项目安装、调试施工结束后,项目学校组织验收小组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本学校项目进行验收,提供初验报告;
(4)项目学校初验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按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企业投标文件承诺等对采购项目抽查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验收证明。如果验收有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中标企业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调换新品至达到合格要求,如果调换新品后验收还不合格,视为中标企业违约,采购合同自动终止;
(5)如发现中标企业自行更换或与收货单位协商更换中标器材设备或数量,将视为违约行为,中标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支付货款。
(6)凡本项目采购合同终止后,中标企业只能在寒暑假期自行运走已供货物。中标企业的一切损失自负,并且由中标企业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并对因此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负全部责任。采购人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采购办汇报作进一步处理,中标企业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等方面的损失及责任。
(7)如果因设备质量等原因采购人或学校要求中标企业更换设备的,中标企业必须更换,并且必须在新换设备到达学校安装调试可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才能运走中标企业原供的设备。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本项目验收合格前,项目学校有权使用中标企业所供的设备,无论是合同被终止还是更换设备,项目学校和采购人均不承担中标企业所供设备被使用的折旧等任何补偿费用。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中标企业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3年(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所有产品均由中标企业负责售后服务。
3、售后服务内容:
中标企业必须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响应,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排除故障,确保产品正常使用;无法排除故障的,必须在2日内换新或免费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如果中标企业没按要求及时到现场处理,每一次扣质量保证金的10%,有二次没按要求及时到现场处理,质量保证金不退还。另外,凡因中标企业没按要求及时到现场处理的,由中标企业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凡因中标企业没按要求及时到现场处理,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或生活秩序,或者因此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等,中标企业承担因此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的责任。
(三)付款方式
1、中标企业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必须将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通过银行汇入采购人账户,收款人户名:丰都县财政局(代管资金财政专户),收款人账号:2701010120010012016,收款人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丰都支行(备注:1.请在摘要栏注明“201001—丰都教委”;2.注明商家单位名称;3.注明缴纳的是履约保证金)。
2、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丰都县财政局提出付款申请,经丰都县财政局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企业支付100%的合同资金。
3、退款方式: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时,采购方及时无息退还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留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履约完36个月质量保证期且能严格履行售后服务的前提下无息退款。
(四)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经营范围须含厨房设备;
2、参数附件中要求的相关条件。
注:1、以上资格条件原件除特殊要求外,其余原件在开标现场无法提供备查的,投标无效;2、一般资格条件所需证明材料详见询价文件第七条响应文件格式。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补遗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地点: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2、投标开始、截止时间:2017年1月23日9:00至2017年1月23日北京时间9:30
3、开标时间:2017年1月23日北京时间9:30
4、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并提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4000.00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到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POS机上刷“银联卡”(信用卡除外,持卡人须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缴纳,开标现场核验其投标保证金“持卡人存根”单,无误后退还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时,如未能提交“持卡人存根”单视为没有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若招标项目在当日下班前评标结束的,未中标人可以凭借其“持卡人存根”单和“银联卡”刷卡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全部退还(不计息),如中标商违约,不予退还保证金。
2、招标服务费:中标商按国家计委发2002(1980)号标准全额缴纳,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未中标不缴纳。
3、保证金交付地点及联系方式: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盛建伟。联系电话:(023)70731860。
(四)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 政
邮 编:408200
电 话:(023)70731860
传 真:(023)70731860
地 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二)采购人: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联系人:敖志福
电 话:13638252877
五、供应商须知
(一)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参与询价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二)供应商如对询价通知书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一经进入询价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询价通知书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三)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条“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条“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响应文件提交份数和签署
供应商投标时提交纸质件响应文件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本或者副本必须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正本须采用A4幅面纸张,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或复印,询价文件第七条“采购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同时响应文件正本所有页面还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双面打印的正文内容只需一面盖章)。
(3)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应按第七条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顺序进行装订,并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信封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含多次转运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不得涂改,否则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修正错误
3.1询价报价函上总价与明细报价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询价报价函为准。
3.2投标报价中出现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评审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3.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五)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询价开始时间起90天。
(六)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询价,其中1人应为法人代表或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七)无效投标条款
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1、投标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
2、响应文件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七条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3、响应文件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报价有涂改行为的。
5、对询价通知书的项目需求和商务要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的。
6、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7、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者失实材料的;
9、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八)废标条款
询价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通知书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 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代理服? 务费
1.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本项目为服务类。

招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六、询价程序及成交原则
(一)本项目询价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二)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
(三)评审办法
询价小组依照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若供应商的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的,按技术参数(条款)的优劣确定成交人;报价相同,技术参数(条款)也相同的,按商务条款优劣确定成交人;报价相同,且技术和商务相同或不具有可比性则在相同报价竞标人中以抽签形式确定成交人。
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
(四)评审细则
1、资格符合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
2、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
3、关于政策性扣减
3.1政策性扣减范围
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的,其报价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
依照(财库〔2011〕181号)及《重庆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规定》(渝财采购〔2012〕11号)之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本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2政策性扣减方式:
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询价的情况:
在报价的基础上,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报价×6%”进行扣减;
在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报价×8%”进行扣减;
在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报价×10%”进行扣减。
3.3须提交的资料
3.3.1符合政策性扣减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交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3.2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以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政策性扣减。
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4.1“第一条 项目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4.2“第二条 商务要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4.3询价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5、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5.1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同时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5.2采购人须按程序确认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组织采购。
5.3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五)成交通知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询价供应商虚假应标、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
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行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七、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请投标供应商按以下顺序和格式制作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








项目名称:

分包号:
采购计划编号:


政府采购响应文件



投标供应商: (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询价报价函(格式)
(二)明细报价表(格式)
(三)技术规格差异表(格式)
(四)资格文件
1、供应商资格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注: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起始日期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查询截止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前两日。
(5)诚信声明(格式)
(6)特定资格条件资格资料(按询价通知书第三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供应商属政策性扣减范围的相关证明材料
1、中小企业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有)
2、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六)其它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询价报价函(格式)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价项目名称、分包号)的询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价。
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3 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3、我方承诺:本次询价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询价评审办法。
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询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 细 报 价 表(格式)

分包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货物报价清单: 价格单位:元

序号 所投产品名称 相关信息(填写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及其技术参数等) 数量及单位 采购预算
(单价) 投标单价 小计
质保期
1
2
3
… … … … … … … …
投标报价合计(小写)
投标报价合计(大写)
★交货时间:
★与询价货物商务要求的差异说明: (对照询价文件“第二条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完全满足要求的填写“无差异”; 有偏离的需逐项填正偏离或负偏离,并说明偏离的详细情况)。
★与询价货物技术参数要求的差异说明: (对照询价文件“第一条 项目需求”中所列技术参数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完全满足要求的填写“无差异”; 有偏离的需逐项填正偏离或负偏离,并说明偏离的详细情况)。
其他优惠承诺: (如有)
备注:1、带★项必须填写,如有漏项的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各项须如实填写,不得虚假填报,如成交后发现与填报情况不一致的,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3、如因填列以上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分包号 货物名称 招标货物主要参数 投标货物主要参数 差异说明












注:
1、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2、该表可扩展。




(四)资格文件

1.投标供应商资格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注: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起始日期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查询截止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前两日。
(5)特定资格条件资格资料(按询价文件第三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4.诚信声明(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供应商属政策性扣减范围的相关证明材料
1、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有)
2、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六)其它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

版权所有:厨联科技 (c)2008-2022 CFSB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户服务邮箱:350319542@cfsbcn.com 邮编:610000 蜀ICP备14006818号-4 联系电话:13880215230

成都地址: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天府新谷10号楼1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