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所在地区 | 山东 |
开标时间 | 2017-02-09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2017-执-067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1-20 |
莒南县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就莒南县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莒南县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采购计划编号:2017-执-067,项目编号:SDYZCG-2017-00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包号 | 设备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莒南县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和环境体系认证; 3、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5、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燃气灶具、电磁灶、蒸饭车、油烟净化设备检测报告;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6万元 |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1月20日-2017年1月25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过时不予受理。
2、地点:在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县城嵋山东路76号政务大厅五楼,请提前电话联系)。
3、需递交的报名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银行开户许可证;(3)经审计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书(2015年度)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近6个月企业每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应出具和企业业务相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缴纳凭据);(5)2016全年度企业员工社保缴纳凭据(须明确到个人,包含被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签字并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签字并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动合同;(6)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和环境体系认证;(7)燃气灶具、电磁灶、蒸饭车、油烟净化设备省级以上检测报告(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胶装一式三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资料不符合要求不予接收)。
4、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2月9日14时00分至2017年2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城嵋山东路76号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2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城嵋山东路76号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莒南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宋科长 联系电话:0539-7286728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瑞华金都七楼
邮箱:sdyzzbdl@126.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5020302710/0539-8099095
6368 莒南县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定稿1.19.doc 地址:http://zfcg.linyi.gov.cn/sdgp2014/site/upload/attach/20170120104237_200000937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