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开标时间 | 2017-02-28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JSGLZFCG2017-003 | 招标截止时间 | 2017-02-28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7-02-07 |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2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JSGLZFCG2017-003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食品加工、烹调制作、备餐、通风等厨房与烹饪专业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 | 1.0 | 套 |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原件备查)。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或具有标准编写证书(浙江省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协会颁发)(原件备查)4.投标人具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浙江省燃气具协会颁发的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省内相关机构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备查)。5.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发布:
时间: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余杭区临平北沙东路7号兄弟实业1#三楼(或网上)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燃气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原件及复印件
6、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或标准编写证书(浙江省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协会颁发),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28日 09:00
六、投标地点:余杭区临平北沙东路7号兄弟实业1#三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7年2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余杭区临平北沙东路7号兄弟实业1#三楼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元):
44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开户银行及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2、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0571-89180113。
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余杭区临平北沙东路7号兄弟实业1#三楼
联系人:张喆
联系电话:18989891985
传真:86225768
附件信息 |
公告附件: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