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安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2-06 |
皖北经济技术学校食堂后厨设备采购安装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第一号)
(代质疑答复函)
根据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质疑,现对皖北经济技术学校食堂后厨设备采购安装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一? 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表的“燃气灶具列入第十九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修改为“燃气灶具列入第十八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第四条规定“在本通知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本期节能清单。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上期或本期节能清单,采购文件未约定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第二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公示期刚刚结束,尚未正式发布,所以将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作为评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八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第四条规定“在本通知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本期环保清单。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上期或本期环保清单,采购文件未约定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环保清单”。
三、将“投标人具有“中国著名品牌证书”的得3分”修改为“投标人具有中国名牌企业联合发展推广委员会颁发的“中国著名品牌证书”得3分”。
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凡要求的证书、证件、证明等,投标时均不需提供,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原件或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复印件。”对所有投标人均是公平公正公开。且招标文件中要求若签订合同前不能按时提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具有近两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两年)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不违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本次招标规模为500万,业绩要求只有400万,且业绩要求未限定特定区域,对所有投标人均是公平公正公开。
六、将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厨房设备清单第93项双星污碟台的规格由“L*800*950”修改为“4300*800*950”。
七、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证、燃气器具经营许可证、安装维修许可证是根据《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市燃气管理办法》颁发的相关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0号令之规定,废止《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市燃气管理法》,所以此次招标过程中对上述证件不再做出要求。
八、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2月7日上午9时00分不变。
皖北经济技术学校
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