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7-02-09 |
编号:2017—007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食堂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采购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受贿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具备厨具生产、安装等相应经营范围,能够独立订立合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者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灶具生产厂家或者经销商 2、投标人须在扬州市具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以上需要提供的证件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材料未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二、报价要求: 1、报价具体事项: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含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负责安装、调试合格后,交采购人使用。 4、报价:大写¥ 小写¥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万元。 四、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必须安装调试合格 五、评标方式:最低价法(满足招标要求条件下,最低价中标)。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七、采购物品种类、数量、技术参数: 见附件 八、项目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对本项目所有设备的规格、材质等要求进一步确认后方可生产供货,并确保产品质量。 2、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或高于招标要求的设备,若提供的器材质量明显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经发现劣质器材,无论使用与否,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承担所有与认证鉴定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采用全包方式,从设备采购、分类、运输到厨具设备抵达现场后的清点、调换、安装等一系列工作。 4、供应商应保证设备清单的明了有序。清单应有下列数据项:序号、名称、单价、数量、金额,便于验收和核对。 5、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6、质保期1年。 7、供应商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因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安全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九、投标人须知 1、请将标书密封盖章注明所投项目以及本项目负责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17年 2 月 14 日上午9:30前送至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扬州市兴城西路185号)。 2、 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人:杨扣虎 0514-87862089 3、本项目采购单位联系人:朱主任 13952566690 4、本次招标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否则将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处罚,请供应商关注。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2月9日 采购物品种类、数量、技术参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