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西 | 招标类型 | 变更 |
招标编号 | JXYYXQCG-2017-04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2-13 |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学校厨房设备项目(JXYYXQCG-2017-04)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修改公告 |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7年1月20日发布了宜春市宜阳学校厨房设备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工作失误,导致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现将该项目招标公告做如下修改: 1.将原招标文件P15评分办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40%(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改为: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40%(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2.对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商务技术增加如下要求: 投标单位若为制造企业,技术及商务内要求资质及证书需自身具备,授权无效,若投标企业为经销商的,需取得唯一制造企业授权,并只能使用该制造企业资质进行评分,多家制造商授权无效。 3.因招标文件修改,现将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17年2月21日上午9:00。 除以上修改外,其他不变,详见附件!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