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韩城市教育局 | 所在地区 | 陕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SHQ(2017)014号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2-15 |
磋商公告 | |
《2017年新开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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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韩城市教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2017年新开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新开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HQ(2017)014号 三、采购人名称:韩城市教育局 地 址:韩城市人民政府大楼六楼 联 系 人:张逢云 0913-520193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四楼408室 联 系 人:孙蓉 0913-520854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第一标包:主要采购内容为厨房设备。 第二标包:主要采购内容为照相机、监控摄像头等内容。 六、采购预算价为: 第一标包:940000.00元 第二标包:390000.00元 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带有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第一标包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产品(净水机、不锈钢餐桌、电热水器、消毒柜)的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5、第二标包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产品(照相机、监控摄像头)的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7、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九、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2月15日起至2017年2月21日止, 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韩城市西峙路北段德兴商务四楼408室。 3、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 4、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谢绝邮购。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2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17年2月2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七楼会议室 陕西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