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2-20 |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八号线北延段、十三号线首期、十四号线一期、二十一号线车辆段非标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粤发改交通函 [2013]3174 号、粤发改交通函 [2014]143 号、粤发改交通函 [2013]3806 号、粤发改交通函 [2014]440 号、粤发改交通函 [2014]404 号批准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对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八号线北延段、十三号线首期、十四号线一期、二十一号线车辆段非标设备采购 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八号线北延段、十三号线首期、十四号线一期、二十一号线车辆段非标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赵工 联系电话: 020-83106096 , 020-83154835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庭、张思远 联系电话: 02037860742 、 74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 02083106760
三、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八号线北延段、十三号线首期、十四号线一期及二十一号线车辆段非标设备是分别用于四号线南沙停车场、八号线白云湖车辆段、十三号线官湖车辆段、十四号线邓村车辆段、石湖停车场、二十一号线镇龙车辆段、水西停车场、象岭停车场各厂房内的配套设备,主要用于车辆检修作业。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 1 )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 2 )招标内容: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八号线北延段、十三号线首期、十四号线一期、二十一号线车辆段非标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 3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4 )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 6643.06 万元 ( 含税价 ) ,且各线路均不能超出招标控制价。
四号线南延段车辆段非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 347.24 万元(含税价);
八号线北延段车辆段非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 367.11 万元(含税价);
十三号线首期车辆段非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 2652.52 万元(含税价);
十四号线一期车辆段非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 2446.78 万元(含税价);
二十一号线车辆段非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 829.41 万元(含税价);
五、供货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金来源: 广州市财政资金
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 2017 年 2 月 20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 2017 年 2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 9:30 —— 11:30 ,下午: 14:00 ——— 16:00 。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300 元人民币 / 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 )一式两份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 填写并加盖公章 )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 、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中其中一项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投标人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提供两千万以上的质量合格的总包业绩,需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签署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及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4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 附件三 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 、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 详见附件一 )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 020 ) 8310676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塔。
十三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 www.gzmtr.com ”;____“ ____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gdzbtb.gov.cn ”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三 : 投标申请人声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名称)
2017 年 2 月 17 日
附件一:
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5 |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6 |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7 |
广东省冶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8 |
苏州市赫华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 |
佛山市骊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10 |
深圳市联邦佳维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11 |
广州启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 |
深圳市联合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3 |
武汉爱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14 |
北京金至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广州市宾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6 |
吴川市永裕再生资源物资有限公司 |
17 |
佛山市南海区盐步升禾五金交电有限公司 |
18 |
广州晋拓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19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
20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
21 |
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22 |
深圳市博宝源实业有限公司及所有下属子公司 |
23 |
长沙福莱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24 |
上海轶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5 |
广州市黄埔乐天实业有限公司 |
26 |
深圳市麦瑞琪科技有限公司 |
27 |
广州市与时俱进广告有限公司 |
28 |
天津市路安电气化监理有限公司 |
29 |
刘秋雨(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 144070802614 ) |
30 |
叶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 00209132 ) |
31 |
肖中葆(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 JL00180216 ) |
32 |
张中保(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 134060701552 ) |
33 |
李红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 12001808 ) |
34 |
公维良(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鲁 137071100070 ) |
35 |
黄成光(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鄂 142060804319 ) |
36 |
张陆华(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 61001478 ) |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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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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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
双方签名确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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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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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
原件 |
一式两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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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 )。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该项目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本公司与该项目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的关系,本公司与该项目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声明企业 ( 盖章 ) :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