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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厨房设备采购公告

  • 浙江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浙江开标时间2017-03-20
招标类型公告招标编号ZJHCLY2017001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17-0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龙游县宏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进行灵江幼儿园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ZJHCLY2017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灵江幼儿园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预算价53万元。

三、采购内容:餐厅、食堂设备。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项目产品规格需求》。

四、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厂家授权经销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单位须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在浙江省内必须具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供应商为非浙江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浙江省内驻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提供供应商直属的售后服务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相关人员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于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龙游东方广场A座9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伍佰元,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报名或购买采购文件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3.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七、投标保证金见招标文件:招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事项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3月20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7室(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三楼),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3月20日9时30分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三楼)开标,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招标文件发布及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十一、业务咨询:

龙游县宏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0570-7561257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0570-7982622

十二、提交答疑截止时间: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2017年3月8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十三、答疑回复时间:招标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17年3月9日17:00时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请各投标人必须注意。

十四、其他:

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33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部门投诉(联系人:杨女士0570-7024242) )。

龙游县宏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7日


附件信息:

  • 灵江幼儿园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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