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随县厉山镇中心学校 | 所在地区 | 湖北 |
开标时间 | 2017-03-10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ZCCS20170105 | 招标截止时间 | 2017-03-03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2-27 |
随县厉山镇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建设及配套设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随县财政局随财采计[2017]3号计划函要求,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随县厉山镇中心学校委托,现就“随县厉山镇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建设及配套设备项目”项目采用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随县厉山镇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建设及配套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CCS20170105 三、采购内容:随县厉山镇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建设及配套设备项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投标人必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生产或销售厨房设备和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经营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3、投标人必须是提供厨房设备的制造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且具有GB/TI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环境管理系统认证和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商用燃气灶具);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不锈钢厨具);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指2014年5月至开标截止日)完成类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提供采购合同);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购买赔偿限额800万或800万以上责任保险单(包含炉灶、蒸饭柜、保温台、消毒柜、电热加工设备产品)(提供产品责任险发票及产品责任险保单明细表); 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7、投标人须在财务上有良好的信誉,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开户许可证、2016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 8、投标人必须提供授权代表网页版社会保险证明;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不接受联合体。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法人和本项目授权代表请携带以上资格要求所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保留。到本代理公司(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报名。上述资料不完整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供应商。 2、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2月27日至2017年03月03日,每日上午8:30 分至 11:00分、下午14:30分至17:00 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10日15:30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报价文件送达地点: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九、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并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评标费,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项费用。 十、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响应投标人进行资格及投标符合性审查,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不足3家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按竞争性磋商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随县厉山镇中心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 工 联系电话(传真):0722-3229955 |
来源:www.ccgp-hub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