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3-10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且在光明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第一、项目概况
光明新区凤凰办事处食堂包括办事处机关食堂、塘尾社区食堂、塘家社区食堂,东坑社区、凤凰社区食堂,总共用餐人数约1015人。其中:机关食堂两层,塘尾社区食堂一层,塘家社区食堂一层,东坑社区食堂一层,凤凰社区食堂一层。
凤凰办事处机关食堂、塘尾社区食堂、塘家社区食堂、东坑社区食堂、凤凰社区食堂的厨房作业间均有加工、烹调、面点、熟食间、洗碗间、备餐间等布局设置,有冷藏、加热等设备,抽排油烟、照明采光效果好。
第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模式,中标方派驻专业服务团队到办事处食堂,提供优质的膳食管理服务,负责工作日早、中、晚三餐以及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供餐服务(如公务接待服务);
2、采购单位负责提供主副食原材料、厨房、厨具、水电、燃料,双方在交接时须进行盘点登记造册。
二、开餐时间(全年每日开餐):
1、一般情况:
早餐8:00-9:00;
中餐12:00-13:00;
晚餐 18:00-19:00;
值班餐21:00-22:00 。
2、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需求,调整以上开餐时间和中标方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办事处机关及各社区周六日均有工作安排,故需全年每日开餐,周六日就餐人数暂按总人数的1/3计算。中标方应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予以全力保障;如采购单位有其它临时性的膳食保障服务工作需要,中标方需无条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全力保障解决。
三、人员要求(最低人员数量及人员素质要求)
(一)人员数量要求
中标人须为采购单位配置厨房服务人员86人,主要人员构成如下:
1、管理人员1人(主管1人);
2、 技术人员31人(包括总厨(技师以上中式烹调师5人),高级中式烹调师11人、中级以上烹调师6人、公共营养师1人、高级中式面点师2人、高级西式面点师1人、初级面点师6人);
3、其他工作人员53人(包括办公文员5人,厨工24人,服务员24人)。
(二)人员素质要求
1、管理人员须具备优秀的团队管理能力和工作规划能力,熟悉餐饮服务行业,精通食堂管理,以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强,有机关食堂管理经验为优。
2、中式烹调师须持国家认可的高级厨师资格证,服务意识强,精通两种以上的菜系烹饪方法。
3、面点师须持国家认可的高级面点师资格证,精通各类中式、西式面点的制作和烹饪方法。
4、公共营养师须持国家认可的中级营养师资格证书,熟悉餐饮、营养知识,可独立编排健康食谱。
第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要求以及细则以签订合同为准。合同期满,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单位整体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次合同。
合同期内由采购单位不定期组织考核。考察服务方服务态度、服务效率、信誉等方面。经采购单位综合考核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考核不合格的,经采购主管部门批准,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
第四、投入设施要求
1、食堂、厨房设备设施由采购单位提供,中标方进驻机关食堂服务后,应当面与采购单位清点厨房设备和厨具情况,开列清单确认,认真保管,严格按使用规程操作厨房及食堂设施、设备,严禁私自改造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使用设备,服务期满如数退还采购单位。
2、做好食堂设备财产和物资管理,无财产及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中标方赔偿。
3、中标方应制定相关节能措施,落实水、电、燃气等能耗管理。
第五、管理要求
中标方应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厨房纪律、厨房出品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员工考勤休假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技术业务考核制度、厨房会议制度、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等(具体细节在合同中签定)。
(一)人员管理要求
1、中标方按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所派驻的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指挥和管理,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中标方选派到采购单位的服务人员应当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有变动时,中标方需提前报采购单位研究同意;如采购单位对中标方选派的服务人员不满意提出更换要求的,中标方必须无条件在指定时间内更换相同或更高级别的服务人员。
2、中标方制定完善的岗位职责分工及考勤、值班、人员考核等制度,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落实文明管理服务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并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
3、中标方应提交由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以确保其所有的服务人员均符合履行职责所需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从业人员健康标准;厨师须具备厨师等级证书。
4、中标方的服务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服装,保持着装整洁、干净,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正确使用服务用语,行为举止大方、有礼,工作积极主动、服务耐心周到,讲究服务效率;机关食堂干部职工就餐期间,厨房工作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扫餐桌,及时补充就餐区各种饭菜等,就餐结束后及时清洁餐厅各项卫生,保持餐厅洁净。
5、中标方须负责派驻的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费用,足额按月支付给服务人员,不得拖欠,为服务人员提供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
6、中标方自行解决服务人员住宿问题。
(二)卫生管理要求
1、食品卫生安全:中标方遵守国家有关食品、饮食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烹调的饭菜必须符合餐饮业的卫生管理标准,保证食品的卫生和质量,所有食品加工流程符合卫生防疫标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种菜均留样,并在低温下保留48小时,以便作为卫生问题的追溯依据。
2、人员卫生:中标方的服务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工作前或工作中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工作人员穿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工作人员搬送菜肴和餐具前必须洗手。
3、厨房卫生环境:中标方要明确厨房作业分区,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食品原料新鲜,分类分架存放,离墙隔地,防尘防蝇;加工食品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隔离存放;配菜与出菜盘专用,标志明显;生、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刀具无锈,工用具保持清洁、定位存放;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厨具每天用专用的消毒剂进行处理,再用高温消毒柜进行全面消毒;保持厨房操作间排水畅通,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无油污,无灰尘,无杂物,干净整齐;餐厨垃圾要按规定及时处理。
4、就餐区卫生环境:中标方要保证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消毒和消杀记录齐全。
(三)菜式出品要求
1、饮食菜谱:中标方应制定科学的饮食菜谱,保障食堂供餐的质量和选择需求;中标方应当于每周四前将制订好的下周食谱报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确认同意后予以实施;中标方应制度性对凤凰办事处食堂就餐人员的口味进行调查,调整菜式口味以满足就餐人员的需求和变化,保障新区工作人员用餐满意度。
2、菜式品种:保障菜式多样化,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求进行调整配置。
3、菜肴质量:中标方须全程控制菜肴制作过程的安全卫生,确保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菜肴新鲜,色泽良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控制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菜肴口味好,咸淡适中,并保证饭菜热度;菜肴及时更新,一周内不出现2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根据季节及工作需要调整就餐菜式,保证每月推出3款时令菜;根据就餐情况,合理提供菜肴,杜绝浪费。
(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中标方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落实食堂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
2、中标方要加强用电、明火及燃气的安全管理,做好定期和日常的食堂安全检查,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严禁员工在厨房、燃气房内吸烟等不安全行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采购单位,并负责整改工作。
3、中标方应随时接受采购单位、主管卫生安全等政府部门的安全卫生检查,尊重采购单位的检查人员,并积极配合,及时改正不完善的地方。
4、中标方应当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
5、中标方在承包期内,若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在饮食中造成中毒事故且影响恶劣的,采购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约,并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及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
(五)其他事项
1、中标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相应损失。
2、中标方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确进行食物制作的知识和普通食物中毒的救治知识,万一发生食物中毒,及时就地急救,并及时联系医院治疗,同时报告采购单位;服务期间因中标方管理不善或工作程序不当等责任原因,引起卫生、安全事故等,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以无法履约为由终止外包服务,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3、采购单位承担以下费用:食堂、厨房加工制作所发生的水、电、燃料等费用;食堂餐巾纸、牙签等消耗品费用;食堂清洁剂、消毒剂、去污剂等清洁用品费用;提供服务人员工作服、帽子、围裙、手袖、防水鞋等工作用品费用。
第五、商务需求
一、报价要求
(一)总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同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二)分项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分为人员费用部分、管理服务费用部分及税金等3个部分;不得在人员费用部分、管理服务费用部分及税金3个部分之外另列分项报价。
2、人员费用部分: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含员工个人所得税、个人缴交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单位缴交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过节费、加班费(法定节假日除外)、经济补偿金、高温补贴、伙食补贴、年终奖励等)报价。
3、管理服务费用部分:管理服务费用至少应包括派驻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服务期间员工(非)工伤、疾病死亡所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金、企业的合理服务费用等。服务人员每人均应办理最低赔付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人身意外商业保险;管理服务费用部分应不超过投标总价的5%,该内容也将作为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评分时考虑的重点因素。
4、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计算税金。
第六、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中标方于每月25日前将约定数额的当月发票、上月员工薪金签收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次月的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清上月服务费。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
2、目前,鉴于塘尾、塘家、东坑、凤凰社区四个食堂正在建设中,如果本项目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四个食堂因装修、布置等原因延误的,以采购方实际通知履约时间为准,采购方将根据中标单位实际投入服务的时间来结算付款。部分仍未投入使用的或未正式移交给中标单位外包服务的,采购方将扣除相应比例的外包服务费用。已办移交手续的,正常支付外包服务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20 | ||
2 | 商务部分 | 3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注册资金 | 2 | 1. 评分标准:根据投标人注册资金范围得分。 1)注册资金小于20万元得25%; 2)20—50(含)万元得50%分; 3)50—100(含)万元以上得100%分。 2. 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如投标人营业执照上不体现注册资金,则需投标人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备案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网址:www.szaic.gov.cn,未提供不得分。 | |
2 | 纳税情况 | 5 | 比较2016年度纳税情况:1.纳税额5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2.纳税额5万元-10万元(含5万元)得30%; 3.纳税额10万元-20万元(含10万元)得60%; 4.纳税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 得100%。 提供投标单位2016年度纳税证明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 |
3 | 相关认证 | 2 |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之前: 1.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5%; 2.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得35%;3.通过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40%; 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
4 | 诚信评审 | 1 |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以前取得企业信用等级AAA资信等级证书得100%。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得分。 | |
5 | 同类业绩 | 10 | 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同类服务项目业绩每个得25%,最高得100%。 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 |
6 | 履约评价 | 6 | 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外包服务的履约情况:每提供一份不同单位年度满意服务证明的得25%,最多得100%。 要求提供用户履约评价(证明)文件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 |
7 | 服务便捷性 | 4 | 根据服务机构设置及方便性、及时性进行横向比较,优得100%,中得66%,差得33%。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
3 | 技术部分 | 5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食堂管理 | 2 | 横向比较各投标人食堂管理制度情况: 1.横向比较各投标人的人员管理制度,优得30%,中得15%-20%,差得0-10%; 2.横向比较各投标人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优得30%,中得15%-20%,差得0-10%; 3.横向比较各投标人饭菜花色品种、口味,优得40%,中得15%-20%,差得0-10%。 以上3项累加计分,最高100%,提供相关管理制度等材料的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 |
2 | 安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 3 |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应急管理办法,保证食品安全,并具有及时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横向比较,优得90%-100%;良得70%-80%;中得50%-60%,差得0-40%。 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 |
3 | 项目服务方案 | 2 | 投标人对项目重难点的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以及采取的质量保障措施,提供完整的食堂服务方案,保证食品供应的各个环节完善到位。横向比较实际方案,优得90%-100%;良得70%-80%;中得50%-60%,差得0-40%。 提供相关方案等材料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 |
4 | 拟派本项目服务人数、素质情况 | 22 | 1.评审标准: 1)厨师:每提供1个中式烹饪高级厨师得6%分;(本项目最高得40%分); 2)面点师:每提供1个中式面点技师得5%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 2.具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服务工作4年或以上经验的服务人员每个得4%,最高得55%。 以上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提供工作经验证明资料扫描件(工作经验证明资料为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以上3项均需提供项目服务人员在投标方的近三个月社保资料(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网页或窗口打印资料均可,未提供近三个月资料的人员不予计分) | |
5 |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 | 18 | 1、具有国家认可的或以上厨师技术资格证得10%分,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2、具有8年区级或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工作经验得50%分,提供工作经验证明资料扫描件(工作经验证明资料为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3、获得市级或以上饮食行业相关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8%,(本项目最高得40%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以上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 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方近三个月的社保资料(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社保资料网页或窗口打印资料均可,未提供的不予计分),资格证书、培训证书为得分依据(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不予计分)。 | |
6 | 项目组织管理承诺 | 2 | 1、按时发放员工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福利等; 2、负责员工的劳资纠纷及意外伤害的处理,如因处理不当或对采购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落实文明管理服务措施,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督促其做到热爱本职、热情服务,坚守岗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4、不转包、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除终止劳务合同外,同意给予采购单位合同总额的5%作为另外招标和停工所造成的损失补偿; 5、对不遵守工作纪律,未达到用工单位要求的员工,采购单位可要求更换,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更换相同或更高级别的服务人员。 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满足以上5项要求得100%,4项得60%,3项得30%,2项或不足2项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