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3-1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游县宏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龙游县樾园小学餐厅、厨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HCLY2017-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餐厅、厨房设备采购 | 1.0 | 项 | 141.0 | 详见《采购项目产品规格需求》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厂家授权经销商。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单位须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取得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厂家授权的
4.供应商在浙江省内必须具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供应商为非浙江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浙江省内驻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直属的售后服务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相关人员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6日,09:30。
七.投标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7室(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三楼)
八.开标时间:2017年4月6日,09:30。
九.开标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7室(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4000.0
交付方式:电汇/网上银行
收款单位(户名):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013409698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3.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33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部门投诉(联系人:杨女士0570-7024242))。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570-7982622
传真:0570-7982622
地点:龙游东方广场A座901室
信息来源:http://www.zjzfc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