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3-1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利高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新型厨房设备灭火装置、100套公交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100套实验室通风柜灭火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20日(7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1000套新型厨房设备灭火装置、100套公交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100套实验室通风柜灭火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虎山街道江山底村皂子篷自然村36-1号 建设单位:浙江利高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浙江利高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新型厨房设备灭火装置、100套公交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100套实验室通风柜灭火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江山市虎山街道江山底村皂子篷自然村36-1号,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租用江山市永顺机电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厂房租用面积1830.69平方米,新购生产设备,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1000套新型厨房设备灭火装置、100套公交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100套实验室通风柜灭火装置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气密性试验水和生活污水。 ①气密性试验水 本项目气密性试验水的使用量为10t/d,循环率为95%,补充用水量为0.5t/d,则气密性试验水的使用量为150t/a,气密性试验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16t/a。本项目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再经地埋式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放,最终排入江山港。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 焊接烟尘:由于其产生量较少,只要加强车间的通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议企业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灌装机等高噪声设备底部增设防震垫,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和厂界绿化。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再经建筑物隔声、空气吸收等因素联合作用,项目噪声贡献值可降低30dB以上,本项目厂界和敏感点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影响不大;项目投入使用后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4)固废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焊渣、废原料袋、包装废料和生活垃圾。焊渣、废原料袋、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一起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因此,本项目只要做好固体废弃废弃物的集中收集贮存,不随意外排环境,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联系人:江山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