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深圳市生命科学产业园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3-17 |
深圳市生命科学产业园A19栋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生命科学产业园有限公司通过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人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深圳市生命科学产业园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深圳市生命科学产业园A19栋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3.声明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负责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发布、场地设施提供,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深圳市生命科学产业园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所有招标行为及招标结果均由招标人和中标人自行承担,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是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注册卡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厨房厨具设备生产经营范围,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因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营业范围,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还须提供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szcredit.com.cn/或市场主体信息查询平台中关于经营范围的备案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不能证明具有厨房厨具设备生产经营范围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4.3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建设局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燃气灶具类《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出现过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投诉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6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12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其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在本项目中要求投标人缴纳人民币5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应于2017年3月23日17时前向深圳市生命科学产业园有限公司交纳,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进行,以到账时间为准。
5.2投标人应向下列银行账户信息交纳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建设银行深圳葵涌支行
账户名:深圳市生命科学产业园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201018900059181818
5.3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所有投标人。
6.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差额、且不得低于中标价的10%(国有银行出具的保函),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5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国有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函期限不短于3个月,且不得小于本项目采购安装期。
7.招标文件的领取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17日起至2017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C1栋一楼,联系人:朱逸夫,电话:13631685017。
7.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领取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人为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逾期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4领取人须携带的证明资料:
7.4.1领取人需携带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7.4.2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证明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如确认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于2017年3月30日9时30分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8.2递交地点: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5号楼4楼多功能室。
8.3递交人证明材料:递交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递交人为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递交人未按前述要求提交有效证明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8.4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投标人应携带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将招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一正五副,并标明项目名称及 正本 或 副本。
8.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单独提供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应独立密封包装并提交,未单独提交密封开标一览表的,不接受其投标。
8.6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其投标。
8.7本项目实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
8.8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答疑事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17年3月25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生命科学产业园有限公司提起,深圳市生命科学产业园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3月26日17时前统一书面(包括网上发布信息)回复。
10.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意愿可自行前往。
11.开标时间和地点
11.1开标时间:2017年3月30日9时30分。
11.2开标地点: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5号楼4楼多功能室。
12.重要提示
12.1本次招标内容和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为准。
12.2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dp.szzfcg.cn/)信息。
13.联系表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联系表
采购单位 深圳市生命科学产业园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C1栋一楼
联系电话 0755-28291659 13631685017
联系人 朱逸夫
查询网址 http://dp.szzfcg.cn
深圳市生命科学产业园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