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湖南吉凤置业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湖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TPPCG(2017)046号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3-17 |
湘西经济开发区金融中心酒店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PPCG(2017)04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西经济开发区金融中心酒店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州发改[2017]6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该建设项目以州发改[2017]6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吉凤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西经济开发区金融中心酒店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内。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装修总面积28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3860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室内装修设计施工部分;活动家具采购、软装及艺术品采购、康乐健身系统(健身房设备、棋牌室、灯光舞台)、电器采购、标识引导指示牌、水吧设备、厨房设备。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105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设计时间要求:合同生效后5天完成勘察设计,10天完成方案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要求:60天(备注:根据工程特殊性,定额工期压缩为60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湘西经济开发区金融中心酒店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该项目执行《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标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支持入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企业产品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自主创新产品本地优质省名牌产品的通知》(试行)(经开经[2017]1号)文件要求,采购部分在产品质量规格型号满足需求且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优先考虑采购湘西州经济开发区入区企业,并进入《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自主创新产品、本地优质省名牌产品。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建筑、安装、设备调试后期维护等相关配套设施。
2.8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2.9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壹级的注册建造师证资质并注册在本单位,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4、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技术负责人: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企业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RMB¥:8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y.xxz.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4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4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6日~2017年3月2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点击进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4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3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人不给予补偿。
10.现场踏勘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43-8532669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吉凤置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