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XZCGDL2017-GK-024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7-03-21 |
法院刑事审判法庭项目厨房设备设施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法院刑事审判法庭项目厨房设备设施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XZCGDL2017-GK-024。
二、项目名称:法院刑事审判法庭项目厨房设备设施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厨房设备,1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或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监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具有主管部门颁布的燃气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因市场上单个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能引起足够竞争且多家单个潜在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防止潜在供应商利用组成联合体降低竞争效果。)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03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04月11日上午11时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600号D幢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芦女士,电话:0571-83881208。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或招标组织机构领取。
4、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资料);
(2)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如授权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必须亲自到场);
(3)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燃气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保证金递交函。
七、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2000元,以银行汇票、本票或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帐户汇出。
2、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开户银行:建行萧山支行;
帐户名称: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3300 1617 0350 5300 0389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1日上午11时止,以实际到帐并获取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函为准。逾期缴纳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一经缴入均需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转帐退付。
5、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电话:0571-83812512(建行)、82899321(保证金窗口)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4月12日上午8:30 9:00止。
九、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2日上午9: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600号D幢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中心二楼,开标 三 厅。
十一、本项目投标人在报名后未前来参加开标活动的,将予以记录,记录次数达到两次的,将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公示1个月,公示期内投标人将可能被采购人拒绝投标。
十二、采购人、招标组织机构及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7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姓名:袁先生 电话:0571-82665188
招标组织机构名称: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杭州市萧山金城路433号天汇园一幢A座五楼
招标组织机构项目联系人姓名:范梦迪电话(传真):0571-83881208
采 购 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招标组织机构: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注:投标人未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上注册登记的,应自投标报名起至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
相关附件:
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