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3-23 |
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ZCQC1603FG09014
采购类型:服务类
采 购 人: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二〇一七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文件 16
第四章 采购人需求 29
第五章 合同(样本) 5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8
格式1 投标书 59
格式2 投标一览表 60
格式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1
格式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2
格式5 投标资格情况表 63
格式6 投标人技术响应情况表 65
6.1 采购人需求响应表 66
6.2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67
6.3 拟派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68
格式7 投标人商务响应情况表 69
7.1 2013年至今完成同类业绩一览表 70
7.2 业主评价 71
7.3 财务状况 72
7.4投标人信誉及认证 73
格式8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74
格式9 交纳服务费承诺书 75
格式10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6
格式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77
格式12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7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QC1603FG09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采购预算:3,8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项目内容 | 集中审查服务单位数量 | 服务期限 |
就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委托的建设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 | 3家 | 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
注: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广州市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授权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该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行政区域为广州市);
3、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表”可直接上采购代理机构官网www.gzcqc.com填写打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4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4月14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3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
联系人:雷先生 | 联系电话:020—82118659 |
传真:020-82052015 | 邮编:510530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
联系人:马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
传真:020-83499619 | 邮编:51009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注: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1. 总体说明
1.1.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1.2. 最高限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折扣≤100%,该折扣必须为固定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90.01%),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0.01%~95.01%),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凡超出报价范围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折扣低于最高限价70%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单独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3. 适用范围
1.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1.3.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4. 关于定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采购人拒绝接受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
1.5. 定义
1.5.1. 采购人:是指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1.5.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1.5.4. 中标人:是指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的投标人。
1.5.5. 货物、设备: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1.5.6. 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有关服务。
1.5.7.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5.8.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5.9. 投标保证金:指投标人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交的款项。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之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根据规定予以没收的款项。
1.5.10. 服务期限:是指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按要求提供服务并通过验收的期限。
1.5.11.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及北京时间。
1.5.12.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1.6. 应遵循的原则
1.6.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1.6.2. 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
1.6.3. 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1.7.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7.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1.7.2.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1.7.3.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4.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8.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投标方不得将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事实进行商业性宣传。
1.9. 质疑与投诉
1.9.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1.9.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1.9.3. 供应商有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与质疑时间。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书属于无效质疑。
1.9.4.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明确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9.5.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10.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10.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1.10.2.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1.10.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1.11.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12. 关于中小企业投标
中小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3. 关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本项目可采用的信用担保形式包括:
(1)投标担保。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的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2)融资担保。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履约进行融资,详情请供应商自行咨询专业担保机构。
1.14.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报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投标人登记的传真号码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15.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文件
(4)采购人需求
(5)合同(样本)
(6)投标文件格式
(7)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如有);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应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通知应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标日期前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信函、传真、E-Mail等形式做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3.1.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于开标前15天以书面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不足15天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至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补充或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投标人的投标。
2.3.2.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2.3.3.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发布变更公告。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编写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1.2.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3.1.3.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数量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和数量乘积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2. 投标人必须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内容较多时可以分册装订。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投标文件应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2.3.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3. 投标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
4. 投标总则
4.1. 投标
4.1.1. 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七份,正本1份(内装投标文件正本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只限光盘,不留密码,无病毒,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副本6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有)应由原签署人签字。
4.1.2.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开标地点,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职负责人,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1.3.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投标文件的①正本(内含: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②副本、③唱标信封(内含:投标一览表)、④保证金退还说明(内含: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正本/副本/唱标信封/保证金退还说明 收件人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GZCQC1603FG09014 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在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4.1.4. 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1.5.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投标。
4.2.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日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日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日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日期。
4.3. 投标保证金
4.3.1. 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8,000.00元;
4.3.2.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应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到达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
账 号:44001400808053000395
财务联系电话:020-83499678
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GZCQC1603FG09014号投标保证金”
4.3.3.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4.3.4.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5. 投标保证金包括下列条件:
(1)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了足额中标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回其投标,或被通知签约后拒绝签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4.3.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3.7.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
4.4. 开标
4.4.1.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4.4.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4.4.3. 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还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该投标人代表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为同一人)。
4.4.4. 开标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人监督代表检查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4.5.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当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招标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重新招标。
4.4.6.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4.4.7. 唱标结束后,如属于唱错或唱漏的,可重新再唱,如属投标人即时修改报价或承诺的,一律拒绝。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5. 授予合同
5.1. 中标投标人的确定
5.1.1.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投标人。
5.1.2.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人。
5.1.3. 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及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评标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5.2. 中标结果公告
5.2.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及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公示中标结果公告。
5.3. 质疑和投诉
5.3.1.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5.3.2. 投标人对中标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雷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8211865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18室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联系人:朱小姐
传真:020-83499619
邮编:51009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要求):
机构名称:广州市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5.4. 中标通知书
5.4.1.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依法确认的《中标通知书》。
5.4.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4.3. 招标代理机构在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招标结果公告》,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投标人。
5.5. 签订合同
5.5.1. 中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5.5.2. 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 《合同》;
(2)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3)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4) 中标通知书。
6. 招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
(1)以项目的预算金额/3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100-500万元按0.8%计算……;
(3)本项目共选取3家中标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三家中标单位平均承担;
(4)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按《交纳服务费承诺书》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服务费。
第三章 评标文件
1、说明 1.1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国家及地方采购有关文件精神,在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项目需求,由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制定本评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确认。内容包括本次评标的评审过程和方法。
1.2 定义
采购人:系指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评标须知 2.1 关于评标方案
(1)评标委员会的每位成员(简称评委)应认真地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评标方案;
(2)评委如对评标方案有异议,应在评标开始前提出。
2.2 关于评标纪律
(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评委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给出评价意见;
(3)评委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进行评分;
(4)评委不得试图影响其他评委的评价意见;
(5)评委应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为震动状态,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2.3 关于评标责任
(1)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
(2)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 关于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如事先不知情的,应在宣读投标人名单及评标纪律后主动提出回避:
(1)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5 关于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前款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书面形式表达并加盖公章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
3、评标委员会
(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七人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一名,其余评标委员均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响应的依据是招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证据。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4、评标原则
4.1.1 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地方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4.1.2 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准则是: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4.1.3 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否决所有投标。
5、评标方法及流程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法。具体方法及流程如下:
5.1 开标
5.1.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5.1.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5.1.3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如供应商代表非法定代表人,还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1.4开标时,由递交投标文件的前3名投标人及采购人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投标一览表的内容。
5.1.5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当供应商少于三家时,则招标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重新招标。
5.2评标
评标分两个阶段进行:投标文件初步审查和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5.2.1 投标文件初步审查(详见初步审查表)
各评委对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必须根据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响应进行。在评审中发现关键方案/证明等未能达到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或有虚假情况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评审资格。
(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3)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a)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b) 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
c)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d) 投标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e)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f)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被评委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标或废标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初步评审,不得参与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5.2.2 投标文件详细评审(详见技术、商务、价格评审表)
(1)当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三家时,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初步审查结果,各位评委单独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状况、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和比较,评出其技术、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将技术、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总分,并按总分高低排出名次。
(2)当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文件,提请依法重新招标。
6、评分标准和权重
6.1 评分标准
评委根据各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
评分应考虑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之间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在详细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评委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响应情况进行评分。评分采用量化方法。
技术商务、价格评分应分别考虑下列因素:
6.1.1 技术商务评审
评审内容详见技术商务响应评审表
计算公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子项评分=(各评委子项评分总和-最高分-最低分)÷(评委人数-2)
技术商务得分=各子项得分之和
6.1.2 价格的开启、核准和评分
1. 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数量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2. 供货范围(包括设备和服务)缺漏项的调整,其调整价格为该项在其他有效投标中的最高报价。
3.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 标准价格评分:取通过初步评审经过评标委员会修正及价格扣除后的所有投标人中最低的投标价格作为基准价格。
计算公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价格评分= [基准价格÷经修正的投标报价]×100
价格得分=价格评分×价格部分权重
5.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根据财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2 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 技术部分 | 商务部分 | 价格部分 |
权重 | 40% | 40% | 20% |
满分 | 40分 | 40分 | 20分 |
6.3 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
7、定标和授标
7.1本项目选定3家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第4家为本项目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等于3家,那么所有的投标人则直接成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不再进行商务、技术的详细评审不进行排名;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大于3家,那么就再进行商务、技术的评审,并最终排名名次。
7.2综合得分相同时按下列顺序排出名次,首先按价格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其次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后技术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7.3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投标人推荐给采购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四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四名报价高于第一、二、三名报价20%(含)以上的,不推荐候补中标供应商。
7.4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通过资格后审,或被取消资格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批准后,采购人方可顺序选择候补中标供应商。
7.5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书面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对预中标人进行最终澄清及对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再次审查,形成最终合同的基础文件。如在最终澄清过程中,发现预中标人存在重大问题造成其履约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7.6最终澄清完成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的确认结果发布招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下列媒体公告中标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及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
7.7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依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8、附表
本评标文件包括以下评标过程中所需文件附表:
附表1 符合性检查表
附表2 技术响应性评审表
附表3 商务响应性评审表
附表4 价格响应性评审表
附表1 符合性检查表
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ZCQC1603FG09014 日期: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
2 | 是否满足项目的服务期限要求 |
3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
4 | 是否按规定提交足够投标保证金 |
5 | 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 |
6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
7 | 投标报价固定唯一,且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
8 | 投标折扣低于最高限价70%是否有提供单独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9 | 没有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企业成本竞标 |
10 | 投标文件是否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 |
11 | 没有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
结 论 |
注:1、投标人分栏中填写“O”表示该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汇总结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
评委签名:
附表2 技术响应性评审表
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ZCQC1603FG09014 日期: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采购人需求响应程度 | 5分 | 根据投标人对采购人需求书的响应情况,综合对比之:优:5分;良:4-3分;中:2-1分;差:0分。 |
2 | 对本项目的范围、内容、概况以及工作重点难点的了解程度 | 5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范围、内容、概况以及工作重点难点的了解程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范围、内容、相关政策、工作的重点难点等)进行综合对比,优:5分;良:4分;一般:3-2分;差:1-0分。 |
3 | 总体服务方案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机构设立方案(含人员架构)、运作流程、实施环境、实施步骤、规章制度、组织措施、工作方案、协调配合措施、服务技术措施、服务管理各项指标及承诺等,综合对比之:优:10-8分;良:7-5分;中:4-2分;差:1-0分。 |
4 | 实施保障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 5分 | 针对项目特点和技术难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项目过程中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保障措施。综合对比之::优:5分;良:4分;一般:3-2分;差:1-0分。 |
5 |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 | 3分 |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得1.5分,每少一项扣0.5分。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再加1.5分,本项满分3分。 注:1、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等证明材料; 2、需提供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 |
6 | 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专业配置情况 | 6分 | 拟派本项目技术人员的专业须包括: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自控、机械、通信信号、站场、道路、线路、桥梁、园林、环保、勘察。 上述专业均各有2名相应的技术骨干(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得 6 分,每不满足1项专业的技术骨要求,扣1分,最低0分。 注:1、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证(登记证)的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否则不予计算; 2、需提供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 |
7 | 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情况 | 6分 | 1、项目服务团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前述专业学历、职称或注册资格)规模达到30人以上的得3分;20人以上的得2分;10人以上的得1分;少于10人得0分。 2、项目团队拥有的上述专业正高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最多得3分。 注:1、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等证明材料; 2、需提供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 |
小计 | 40分 |
评委签名:
附表3 商务响应性评审表
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ZCQC1603FG09014 日期: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项目业绩 | 10分 | 根据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同类型项目的数量、金额等综合对比之:优:10-8分,良:7-5分,中:4-2分,差:1-0分。 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业绩无效。 |
2 | 业主评价 | 5分 | 投标人提供在上述评审项中被核定有效的业绩中,业主出具的好评达90%及以上的:5分;70%及以上的:3分;60%及以上的:2分;60%以下的:1-0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 | 财务状况 | 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4、2015年具有审计资质第三方出具的财务报告,连续两年盈利的得3分,有亏损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得0分。 |
4 | 投标人信誉及认证 | 15分 | 1、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近两年):2分。 2、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缺一项得1分,缺2项或以上不得分。 3、投标人2013年以来获得施工图审查相关市级或以上一等奖(含金奖)的,每个2分,最高10分。 |
5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7分 | 投标人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与项目相关的资质等综合对比之:优:7分;良:6-4分;中:3-1分;差:0分。 |
小计 | 40分 |
评委签名:
附表4 价格响应性评审表
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ZCQC1603FG09014 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投标人 序号及简称 | 评审分项 | 价格得分 |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 | 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价最低价 |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部分权重×100 | |
评委签名:
第四章 采购人需求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概述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开发区等三个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的批复》(粤府函〔2016〕102号)、《广东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统一部署,开展本次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的购买服务工作,建立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机构库,实现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对分离。
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审图机构)将列入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机构库,承接广州开发区范围内企业投资的工业和仓储项目(含使用工业用地的科研类项目,不含涉及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资金的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工作。
本次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本项目采购只确认服务资格及明确服务标准,采购人不承诺保证入库的审图机构在服务期间承接服务业务的数量。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委托项目,不得擅自将受托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
本项目服务费用以工作量实际发生为准,具体如下:
1、建筑面积大于4000平方米的,收费标准采用建筑面积计费,不高于2元/平方米;
2、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下的(含4000平方米),考虑审图机构的人力投入,按件计费(高级工程师1000元/工日,工程师800元/工日)。其中:
建筑面积在4000—1500平方米(含1500平方米)之间的,按8000元/宗计价(二个高级工程师,四至五个工程师,各1.5个工作日);建筑面积小于1500平方米的,按4000元/宗计价(一个高级工程师,四个工程师各1个工作日)。
二、施工图集中审查服务要求
1、审图机构应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的职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按时完成交办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2、审图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优化审查流程,确保从受理、审查、归档等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并做好审查记录和档案工作,一是审查图纸应有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及司章;二是审查记录应有各专人审查人员签字确认,并经专人复核;三是审查记录、复核记录、以及审查合格书等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3、应承担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的相应责任。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图机构集中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专业规范标准以及政府部门确定的技术参数、控制标准、管理要求等情形,审图机构应按照住建部相关规定界定相关责任。
4、审图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或注册执业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问题,应及时反馈区行政审批局,并报告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5、审图机构应遵循区行政审批局制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管理服务相关规定,配合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
6、审图机构需参与集中审查相关工作。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机构联系人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设计文件集中审查环节的程序或技术内容的管理要求等事项的研究、制定与落实,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例会,保障设计文件集中审查环节各项工作的稳步开展。同时,可协调审图机构必要驻点办公场所。审图机构须确定一名固定联系人参加工作例会。此外,审图机构还须参与相关办事指南与工作手册的编制工作。
三、施工图集中审查相关流程和内容
1、选择及变更审图机构
区行政审批局通过随机抽取或自主选择的方式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机构库中选择审图机构,并委托其开展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工作。
分配任务后,受委托审图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接受当次委托;确实存在不能接受委托任务的,须向区行政审批局书面说明原因。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任务的审图机构,区行政审批局将停止其30日内的抽签资格,同时给予警告。服务期内拒绝接受任务累计三次及以上的,将取消其从事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的资格,即终止剩余合同期内服务资格。
审图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利害关系,如有利害关系应主动回避。
原则上审图机构选定结果不得随意变更,但发生以下情况确需变更的,区行政审批局审核通过后在审图机构库内另行选定审图机构:
(1)经查实申请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与审图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
(2)建设单位提出的其他正当理由。
2、送审基础资料
(1)土地使用相关批准文件,出让土地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2)规划许可相关文件,以及规划许可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及附件;
(3)按规定应完成的有关分析、评审、论证、专项审查等技术报告,涉及人防、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需报批的专项,并提供批准文件;
(4)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5)审图机构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要求协调建设单位提供其他涉及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的资料。
3、基础资料审查
审图机构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基础资料后,应当场对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验证。对资料齐全的,签字确认《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送审资料清单》(含图纸、文档以及电子资料),审图机构即时出具同意受理通知书(同时抄送给采购人),施工图审查时间从出具受理通知书的次日起算;对需要补正材料的,审图机构应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提供《施工图审查送审资料补正通知单》,施工图审查时间从补正材料后的次日起算。
4、审查内容
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集中审查(审查目录和内容清单见附件一)。除按《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质[2013]87号)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外,还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满足设计要求;
(3)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4)是否符合消防有关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属于消防设计备案的,直接由审图机构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审查;建设项目属于消防设计审核的,审图机构根据区消防部门与行政审批局的联席工作机制研究确定的初步审查意见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提交区消防部门作为消防审查意见的工作参考。审图机构需将消防审查意见单列,以便建设业主将审查意见报区消防主管部门。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备案和消防设计审核的申报范围请参照广州市消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是否符合气象(防雷)有关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
根据《广东省气象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工作的通知》(粤气〔2016〕86号)要求的范围进行审查;对于仍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审图机构需做好与气象部门技术审查机构(由气象部门委托)审查工作的衔接;
(6)是否符合节能有关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
(7)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8)是否符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提出的技术参数、控制标准和管理要求等,以及规划许可文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提出的条件和要求;
(9)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若建设项目涉及人防工程、轨道交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内容,其相应专业内容施工图应当按照规定报相应管理部门进行施工图审查,并结合施工图审查结论修改调整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中幕墙、钢结构等部分的专项深化设计,建设单位应将其报区行政审批局,由区行政审批局委托原审图机构继续完成该专项设计文件的审查。
5、审查时限要求
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符合下列时限要求:
1.大型建筑工程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中型及以下建筑工程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涉及工程勘察文件的,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
以上时限不包括建设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和审图机构的复审时间。大中型工程划分标准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本)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的规定执行。
6、审查结果处理
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审查合格的。审图机构应当出具施工图集中审查意见书和审查合格书,并将经审图机构盖章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交还区行政审批局。审查合格书应当由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图机构印章。审图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审批局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区审批监管大数据平台抄报各相关部门办理审批。
(2)审查不合格的。审图机构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还建设单位,同时以书面形式将集中审查意见反馈建设单位,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区行政审批局。施工图设计文件退还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原审图机构审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凡涉及本办法审查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施工图集中审查服务管理及考核监管办法
1、前期综合考评制度
对审图机构审查的每个项目的完成时效、审查质量、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接受监管部门、相关单位和社会的监督。
2、中后期审查考评机制
由区行政审批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审图机构审查工作实施抽查,实行年度综合考评,并对审图机构以及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建立健全集中审查信用制度,作为区集中审图机构库更新的依据。
3、服务资格管理
对审图机构服务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考评结果,取消考评不及格审图机构的服务资格。
五、付款方式
1、技术服务费由行政审批局分8期支付给审图机构。
2、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经双方签定生效后2个月内,甲方向乙方首付款15万元;
(2)2017年6月20日前,甲方统计项目正式开始实施至5月31日(包含31日)实际工作总额,扣除首付款后向乙方支付;
(3)2017年9月20日前,甲方统计6月1日至8月31日(包含31日)实际工作总额,向乙方支付进度款;
(4)2017年12月20日前,甲方统计9月1日至2017年结算日的实际工作总额,向乙方支付进度款(2017年结算日以甲方确认为准);
(5)2018年6月20日前,甲方统计项目从2017年结算日至2018年5月31日(包含31日)实际工作总额,向乙方支付进度款;
(6)2018年9月20日前,甲方统计项目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包含31日)实际工作总额,向乙方支付进度款;
(7)2017年12月20日前,甲方统计9月1日至2018年结算日的实际工作总额,向乙方支付进度款(2018年结算日以甲方确认为准);
(8)合同到期之日,甲方核算乙方2018年结算日至合同到期之日的实际工作总额,向乙方支付尾款。
上述所有款项均在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该专项资金并拨款到位后支付。办理工程款财政请款手续的时间不计入付款期限。
结算价款以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审定为准(结算价=实际工作量*招标控制价*中标折扣)。如遇审计部门审计,本采购项目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
附件一: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目录和主要审查内容清单
施工图阶段 | 备注 | |
一、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包含节能审查) | ||
按《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质[2013]87号)进行。 | ||
二、气象防雷设施设计审查 | ||
主要审查内容(审查关注要点) | (一)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图纸设计引用标准审查(《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 |
1、设计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是否有误; 2、确定防雷类别是否有误 | ||
(二)防雷装置、接地装置设计审查 | ||
1、方式;2、材料;3、防跨步电压措施;4、接地电阻 | ||
(三)防雷装置引下线设计审查 | ||
1、间距;2材料、规格;3、防接触电压措施 | ||
(四)防雷装置接闪器-接闪杆设计审查 | ||
1、形式;2、安装位置;3、材料、规格 | ||
(五)接闪器-接闪带 | ||
1、形式;2、敷设方式;3安装位置;4、材料、规格 | ||
(六)防雷装置接闪器(网格)设计审查 | ||
1形式;2敷设方式;3网格尺寸;4材料,规格 | ||
(七)等电位连接设计审查 | ||
1、连接环设置;2、环间距;3、连接材料、规格;4、其它等电位连接措施 | ||
(八)防侧击措施 | ||
1、方式;2、安装位置;3、保护范围;4、外部金属物接地 | ||
(九)电涌保护器(简称SPD)设计审查 | ||
1、防护级数;2、SPD试验类型;3、安装位置;4、冲击电流或标称放电电流;5、电压保护水平。 | ||
(十)电源接地制式 | ||
1、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
(十一)防雷装置设计图纸图名图号审查 | ||
1、是否清晰一致 | ||
三、接驳市政管网核准(审核排水设计方案图纸) | ||
主要审查内容 (审查关注要点) | 1、是否含有雨水径流控制措施 | |
四、消防设计技术审查 | ||
主要审查内容 (审查关注要点) | 见附件二《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
附件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工业及仓储类)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工业及仓储类)
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1 建筑类别
1.1 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单层建筑面积等要素,审查建筑物的分类和设计依据是否准确。
1.1.1 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数量或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可燃物数量等审查工业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是否准确。
1.1.2 根据使用功能、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单层建筑面积审查民用建筑的分类是否准确。
1.1.3 是否满足其他专门防火规范和专业设计规范的防火要求:如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天然气工程、石油库、发电厂与变电站、钢铁冶金企业、纺织工程、酒厂、烟花爆竹工厂、加油加气站、冷库、电子洁净厂房、饮食建筑、宿舍建筑、汽车库和修车库等。
2 建筑耐火等级和建筑构件耐火极限
2.1 审查建筑耐火等级确定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1.1 根据建筑的分类,审查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民用建筑内特殊场所平面布置与建筑耐火等级之间的匹配关系。
2.1.2 是否满足其他专门防火规范和专业设计规范的防火要求。
2.2 审查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2.1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及燃烧性能是否达到建筑耐火等级的要求。
2.2.2 当建筑物的建筑构件采用木结构、钢结构时,审查采用的防火措施是否与建筑物耐火等级匹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2.3 建筑构、配件的选用以及防火涂料、防火玻璃等建筑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相关材料(产品)技术标准。
3 总平面布局
3.1 审查工程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城乡消防规划的要求。
3.1.1 火灾危险性大的石油化工企业、烟花爆竹工厂、石油天然气工程、钢铁企业、发电厂与变电站、加油加气站等选址是否满足其他专门防火规范和专业设计规范的防火要求。
3.1.2 建设工程用地红线是否与规划局审批相一致。
3.2 审查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2.1 根据建筑类别审查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防火间距不足时,审查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其他规定要求。同时应审查民用建筑附近是否有易燃易爆场所。
3.2.2 不同类别的建筑之间,U型或山型建筑的两翼之间,成组布置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2.3 加油加气站,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天然气工程、石油库等建设工程与周围居住区、相邻厂矿企业、设施以及建设工程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 平面布置和防火分区
4.1 根据建筑类别审查建筑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1.1 工业建筑内的高火灾危险性部位、中间仓库、以及总控制室、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场所的布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汽车库、修车库的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1.2 建筑内柴油发电机房、锅炉房等的布置位置、厅室建筑面积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2 审查建筑允许建筑层数和防火分区的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2.1 注意根据火灾危险性等级、耐火极限确定工业建筑最大允许建筑层数和相应的防火分区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2.2 设有汽车库、展厅、餐厅、宴会厅等功能区时,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专门要求;竖向防火分区划分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2.3 当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中庭、敞开楼梯或敞开楼梯间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是否采用符合规范的防火分隔措施。
4.3 审查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4 审查汽车库、修车库等是否满足其他专门防火规范和专业设计规范的防火要求。
5 安全疏散与避难设施
5.1 审查各楼层或各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位置、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1.1 每个防火分区以及同一防火分区的不同楼层的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当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时,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5.1.2 确定疏散的人数的依据是否准确、可靠。
5.1.3 安全出口的最小疏散净宽度,除符合消防设计标准外,还应符合其他建筑设计标准的要求。
5.1.4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净宽度是否与疏散走道、疏散楼梯梯段的净宽度相匹配。
5.1.5 建筑内是否存在要求独立或分开设置安全出口的特殊场所。
5.2 审查疏散楼梯和疏散门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2.1 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和数量、位置、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2.2 疏散楼梯的防排烟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楼梯的围护结构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否符合要求,不得以防火卷帘代替;防烟楼梯间前室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2.3 疏散楼梯在建筑的地上、地下部分应分隔,在避难层应错位或断开,其他楼层应上、下位置一致。
5.2.4 疏散门的数量、宽度和开启方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3 审查疏散距离和疏散走道的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 审查避难走道、避难层和避难间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1 根据建筑物使用功能、建筑高度审查该建筑是否需要设置避难层(间)。
5.4.2 避难层(间)的设置楼层、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3 避难层(间)的防火、防烟等消防设施、有效避难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4 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 建筑构造
6.1 审查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挑檐等建筑构件的防火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1.1 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挑檐的设置部位、形式、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1.2 建筑内设有厨房、设备房、儿童活动场所、影剧院等特殊部位时的防火分隔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1.3 冷库和库房、厂房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时的特殊建筑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1.4 防火分隔是否完整、有效,防火分隔所采用的防火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火水幕、防火玻璃等建筑构件、消防产品的耐火性能是否符合相关材料(产品)的技术标准要求。
6.1.5 防火墙、防火隔墙开有门、窗、洞口时是否采取了符合规范要求的替代防火分隔措施。
6.1.6 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的设置,严禁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6.2 审查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井道的防火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2.1 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道、排烟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是否独立设置,井壁、检查门、排气口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2.2 电缆井、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和与走道、其他房间连通处的防火封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3 审查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的防火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3.1 屋顶、闷顶材料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3.2 闷顶内的防火分隔和入口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3.3 变形缝构造基层材料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缆、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穿过变形缝时是否按规范要求采取措施。
6.4 审查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建筑幕墙的防火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4.1 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4.2 电气线路穿越或敷设在B1或B2级保温材料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6.4.3 当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防护层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4.4 中庭等各种形式的上下连通开口部位及玻璃幕墙上下、水平方向的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5 审查建筑外墙装修及户外广告牌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6 审查天桥、栈桥和管沟的防火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 灭火救援设施
7.1 消防车道。
7.1.1 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高度、沿街长度、规模等,审查消防车道、消防车作业场地及登高面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1.2 消防车道的形式(环形车道还是沿长边布置,是否需要设置穿越建筑物的车道)、宽度、坡度、承载力、转弯半径、回车场、净空高度。
7.1.3 应注意区分消防车道和消防车作业场地之间的不同要求;
7.1.4 是否需要设置消防车登高面,消防车登高面是否有影响登高的裙房、树木、架空管线等,首层是否设置楼梯出口、立面是否设置窗口等;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场地当设置在红线外时,应能取得权属单位同意,确保正常使用。
7.2 救援场地和入口
7.2.1 根据建筑高度、规模、使用性质和重要性,审查建筑是否设置灭火救援场地。
7.2.2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部位。重点审查登高场地的设置长度、宽度、坡度,消防车登高面上各楼层消防救援口的设置位置、大小、标识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2.3 救援场地范围内的外墙是否设置供灭火救援的入口,开口的大小、位置是否满足要求,标识是否明显。
7.3 消防电梯
7.3.1 根据建筑的性质、高度和楼层的建筑面积或防火分区情况,审查建筑是否需要设置消防电梯。
7.3.2 消防电梯的设置位置和数量,每台电梯的服务面积,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的面积,消防电梯运行的技术要求,如防水、排水、电源、电梯井壁的耐火性能和防火构造、通讯设备、轿厢内装修材料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3.3 利用建筑内的货梯或客梯作为消防电梯时,所采取的措施要满足消防电梯的运行要求。
8 消防设施的设置
8.1 消防水源
8.1.1 根据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审查消防给水的设计。
8.1.2 消防水源的形式,消防总用水量的确定。建筑的消防用水总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确定。
8.1.3 利用天然水源的,应审查天然水源的水量、水质、消防车取水高度、取水设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8.1.4 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的,应审查市政给水管网供水管数量、供水管径及供水能力。
8.1.5 设置消防水池的,应审查消防水池的设置位置,容量、取水口、取水高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1.6 设置消防水箱的,应审查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容量,补水措施、水位显示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2 室外消火栓系统
8.2.1 根据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审查室外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8.2.2 根据建筑的火灾延续时间,审查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8.2.3 室外消防给水管网的设计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重点审查进水管的数量、连接方式、管径计算、管材选用等的设计。
8.2.4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设计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重点审查水压计算、阀门设置、管道布置等的设计。
8.2.5 室外消火栓的设计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重点审查室外消火栓数量、布置、间距和保护半径。其中地下式消火栓应设置明显标志。
8.3 室内消火栓系统
8.3.1 根据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审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8.3.2 根据建筑的火灾延续时间,审查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8.3.3 室内消防给水管网的设计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重点审查引入管的数量、管径和选材,管网和竖管的布置形式(环状、枝状),竖管的间距和管径,阀门的设置和启闭要求、水泵接合器等的设计。
8.3.4 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重点审查室内消火栓的布置、保护半径、间距计算等的设计。
8.3.5 水力计算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重点审查系统设计流量、消火栓栓口所需水压、充实水柱计算、管网水力计算(沿途水头损失、局部水头损失、最不利点确定、流量和流速确定)、消防水箱设置高度计算、消防水泵扬程计算、剩余水压计算、减压孔板计算和减压阀的选用(减压孔板孔径计算、减压孔板水头损失计算、减压阀的选用)。
8.3.6 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8.4.1 根据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审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和选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8.4.2 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主要是根据系统设置部位的火灾危险等级、净空高度等因素,审查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喷头最大间距、喷头工作压力、持续喷水时间。
8.4.3 系统组件的选型与布置。重点审查喷头的选用和布置,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末端试水装置等的设置和供水管道的选材和布置,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4.4 系统水力计算、供水设施、减压措施,以及系统的操作和控制。
8.5 气体灭火系统
8.5.1 根据建筑使用性质、规模系统审查系统的设置场所和类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8.5.2 系统防护区的设置、划分;重点审查防护区的数量限制、保护容积的限制,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泄压设施。
8.5.3 系统的设计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包括灭火设计用量、灭火设计浓度、惰化设计浓度、灭火设计密度、设计喷放时间、喷头工作压力等。
8.5.4 系统的操作与控制要求,包括系统的电源、气源等,管网灭火系统的启动方式,明确延迟喷射或无延迟喷射的启动方式。
8.5.5 系统的安全要求,包括防护区的疏散设计、通风、设置的预制灭火的充压压力、有人防护区的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浓度等安全要求,储瓶间、管网的安全要求。
8.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6.1 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因素,审查系统的保护对象分级,设置部位,系统形式的选择,火灾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8.6.2 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审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选择及布置是否符合消防标准规定。主要审查火灾报警控制器容量和每一总线回路所容纳的地址编码总数。
8.6.3 火灾探测器、火灾手动报警按钮、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装置、消防专用电话、系统接地的设计是否符合消防标准。
8.6.4 系统的布线设计,着重审查系统导线的选择,系统传输线路的敷设方式;审查系统的供电可靠性,系统的接地等设计是否符合消防标准。
8.6.5 根据建筑使用性质和功能不同,审查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计。着重审查系统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和干粉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电梯回降装置、防火门及卷帘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消防通讯系统等消防设备的联动控制设计。
9 防排烟设施
9.1 防烟设施。
9.1.1 设置部位。审查建筑内需要设置防烟设施的部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1.2 设置形式。审查设置防烟系统的部位对和机械防烟的形式选择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1.3 自然通风。审查楼梯间、防烟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疏散走道、中庭等采用自然通风口的面积、开启方式是否符合符合规范要求;避难层采用自然通风时是否设有两个不同朝向的外窗或百叶窗,且每个朝向开窗面积是否满足自然通风开窗面积要求。
9.1.4 机械防烟。
9.1.4.1 送风机的选型和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1.4.2 进风口设置。审查送风机的进风口设置是否按规范要求不受烟气影响。
9.1.4.3 送风口设置。审查送风口的设置位置、启闭方式控制、送风口的风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1.4.4 风管与风道的设计。审查风管的制作材料、耐火性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且不同材料风道风速是否满足规范规定,风管上防火阀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1.4.5 系统计算。审查防烟系统风量计算,其余压值、加压送风量控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承担32层以上送风系统是否分段设计;封闭避难层的独立送风系统机械加压送风量是否按避难区净面积确定。
9.2 排烟设施。
9.2.1 设置部位。审查建筑内需要设置排烟设施部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同一个防烟分区是否采取同一种排烟方式。
9.2.2 防烟分区。审查防烟分区的划分、面积、挡烟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敞开楼梯、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位应设置挡烟垂壁或防火卷帘。
9.2.3 自然排烟
9.2.4 排烟口或排烟窗的设置位置、高度、面积、开启控制方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2.5 机械排烟
9.2.5.1 排烟风机。审查排烟风机的选型和风机设置位置。排烟风机选型是否符合排烟系统要求,是否采用离心式或轴流排烟风机,风机入口是否设置排烟防火阀并能连锁关闭排烟风机,;排烟风量是否按规范要求计算。
9.2.5.2 排烟管道。审查排烟风管的制作材料,耐火极限、风管与可燃物的距离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且不同材料风道风速应满足规范规定,管道相应位置应设置排烟防火阀。
9.2.5.3 排烟口与排烟窗。审查排烟口及排烟窗距排烟区域最远的距离,排烟窗安装位置、安装高度应符合规范规定;排烟口的安装位置、开启方式、风口风速及其与安全出口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2.5.4 排烟补风。审查排烟系统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补风系统,补风系统的设置风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0.1 审查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机房的设置位置,建筑防火分隔措施,内部设施管道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2 根据建筑物的不同用途、规模,审查场所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形式选择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2.1 甲、乙类厂房及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是否按照规范要求不循环使用;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是否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循环使用。
10.2.2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类仓库内是否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不应采用循环使用热风供暖的场所是否采用循环热风供暖。
10.3 审查通风系统的风机、除尘器、过滤器、导除静电等设备的选择和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3.1 不同类型场所送排风系统的风机选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3.2 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等场所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除尘器、过滤器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4 审查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管道的设置形式,设置位置、管道材料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绝热材料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5 审查防火阀的动作温度选择、防火阀的设置位置,设置要求是否符合规范的规定。
10.6 审查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燃油或燃气锅炉房的通风系统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 电气
11.1 审查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保护对象的消防用电负荷等级的确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2 审查消防电源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2.1 消防电源设计是否与《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规定的相应用电负荷等级要求一致;
11.2.2 一、二级负荷消防电源采用自备发电机时,发电机的规格、型号、功率、设置位置、燃料及启动方式、供电时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2.3 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是否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要求,不同类别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11.3 审查消防配电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3.1 回路设计。消防用电设备是否采用专用供电回路,保证当建筑内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11.3.2 配电设施。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是否独立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等的供电,是否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11.3.3 线路敷设。消防配电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4 审查用电系统防火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4.1 供电线路。架空线路与保护对象的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力电缆及用电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4.2 用电设施。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是否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可燃材料仓库灯具的选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灯具的发热部件是否采取隔热等防火措施,配电箱及开关的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4.3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11.4.4 电器火灾监控。部分火灾危险性较大场所是否考虑设置电器火灾监控系统。
11.5 审查消防应急疏散照明及指示标志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5.1 设置部位。应急疏散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部位应符合规范要求。
11.5.2 照度。不同场所的应急疏散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照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11.5.3 安装位置。应急疏散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特殊场所应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1.5.4 灯具要求。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规定。
12 建筑防爆
12.1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2.1.1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是否独立设置,是否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承重结构是否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12.2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有爆炸危险的仓库或仓库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有粉尘爆炸危险的筒仓、燃气锅炉房是否采取防爆措施、设置泄压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2.2.1 确定危险区域的范围,核查泄压口位置是否影响室内、外的安全条件,是否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
12.2.2 泄压面积是否充足、泄压形式是否适当。
12.2.3 泄压设施是否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是否采用安全玻璃等在爆炸时不产生尖锐碎片的材料。屋顶上的泄压设施是否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墙体的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2.3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设备、总控制室、分控制室的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2.3.1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是否布置在单层厂房靠外墙的泄压设施或多层厂房顶层靠外墙的泄压设施附近。
12.3.2 有爆炸危险的设备是否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布置。
12.3.3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是否独立设置。
12.3.4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邻外墙设置时,是否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12.4 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是否采用轻质屋面板作为泄压面积。顶棚是否平整、无死角,厂房上部空间是否通风良好。
12.5 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是否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
12.5.1 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是否采取防静电措施。
12.5.2 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其内表面是否平整、光滑、易于清扫。
12.5.3 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必须设置时,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12.6 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厂房,其管、沟是否与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其下水道是否设置隔油设施。
12.7 甲、乙、丙类液体仓库是否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是否采取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12.8 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必须贴邻本厂房时,是否设置防爆墙与厂房分隔。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与相邻区域连通处是否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
12.9 安装在有爆炸危险的房间的电气设备、通风装置是否具有防爆性能。
13 建筑装修
13.1 查看设计说明及相关图纸,明确装修工程的建筑类别、装修范围、装修面积。装修范围要明确所在楼层,若不是整层装修则要明确局部装修范围的轴线。
13.2 审查装修工程的使用功能是否与通过审批的建筑功能相一致。装修工程的使用功能如果与原设计不一致,则要判断是否引起整栋建筑的性质变化,是否需要重新申报土建调整。
13.3 审查装修工程的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规范 。
13.3.1 装修工程的平面布置是否满足疏散要求,由点——楼梯、线——走道、面——防火分区组成的立体疏散体系是否完整和畅通,楼梯间要核对楼梯间形式、宽度、数量;走道要核对疏散距离、疏散宽度;防火分区要核对面积大小、防火墙和防火卷帘的设置、分区的界线是否清晰。
13.4 审查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13.4.1 装修范围内是否存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需要提高或者满足一定条件可以降低的房间和部位。
13.5 审查各类消防设施的设计和点位是否与原建筑设计一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3.6 审查照明灯具及配电箱的防火隔热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3.6.1 配电箱的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3.6.2 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是否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13.6.3 灯饰的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3.7 审查建筑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是否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第五章 合同(样本)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最终以甲方提供的样本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为准。
合同
委托方(甲方): 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合同(样本)
甲 方(采购人):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电 话:020—82118659 传 真:020-82052015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
乙 方(中标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乙方为甲方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机构库服务单位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合同金额
乙方列为甲方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机构库的服务单位之一,甲方审查服务机构库总服务费用为380万元(叁佰捌拾万元整),中标折扣为: 。
乙方服务费用以实际工作量发生为准,具体如下:
1、建筑面积大于4000平方米的施工图审查采用建筑面积计费,单价为__2_元/平方米;
2、考虑审图机构的人力物力投入,建筑面积在4000—1500平方米之间的(含4000平方米及1500平方米),按8000元/宗计价;建筑面积小于1500平方米的,按4000元/宗计价。
二、 服务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中标人对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委托的建设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
三、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享有乙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
2、甲方的义务:
(1)协调乙方必要的驻点办公;
(2)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机构联系人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设计文件集中审查环节的程序或技术内容的管理要求等事项的研究、制定与落实,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例会,保障设计文件集中审查环节各项工作的稳步开展。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享有甲方提供的服务费;
(2)享有甲方提供的必要驻点办公场所;
(3)享有参与甲方定期召开的相关会议。
2、乙方的义务:
(1)按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管理服务相关规定,配合甲方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
(3)乙方应按本项目投标文件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自控、机械、通信信号、站场、道路、线路、桥梁、园林、环保、勘察的相应技术骨干(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
(4)须确定一名固定联系人参加工作例会。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严禁利用本合同业务关系向相关单位及人员索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好处费、感谢费等。
四、 服务期间
委托服务期间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五、 付款方式
1、技术服务费由甲方 分8期 支付乙方。
2、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经双方签定生效后2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5万元作为首付款;
(2)2017年6月20日前,甲方统计项目正式开始实施至5月31日(包含31日)实际工作总额,扣除首付款后向乙方支付;
(3)2017年9月20日前,甲方统计6月1日至8月31日(包含31日)实际工作总额,向乙方支付进度款;
(4)2017年12月20日前,甲方统计9月1日至2017年结算日的实际工作总额,向乙方支付进度款(2017年结算日以甲方确认为准);
(5)2018年6月20日前,甲方统计项目从2017年结算日至2018年5月31日(包含31日)实际工作总额,向乙方支付进度款;
(6)2018年9月20日前,甲方统计项目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包含31日)实际工作总额,向乙方支付进度款;
(7)2017年12月20日前,甲方统计9月1日至2018年结算日的实际工作总额,向乙方支付进度款(2018年结算日以甲方确认为准);
(8)合同到期之日,甲方核算乙方2018年结算日至合同到期之日的实际工作总额,向乙方支付尾款。
(9)乙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为: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10)上述所有款项均在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该专项资金并拨款到位后支付。办理工程款财政请款手续的时间不计入付款期限。
(11)结算价款以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审定为准(结算价=实际工作量*招标控制价*中标折扣)。如遇审计部门审计,本采购项目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
六、 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 保密
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八、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即甲方审查服务机构库年度总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项目招投标采购文件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次日起,每日向甲方偿付该阶段技术服务费应付金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即甲方审查服务机构库年度总服务费用)的5%。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甲方应按该阶段技术服务费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即甲方审查服务机构库年度总服务费用)的5%。如逾期超过30日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应付而未付款项(因财政支出进度等特殊原因造成甲方逾期的除外)。
(4)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义务第(5)项、经甲方或廉政相关部门调查属实的,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义务第(5)项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 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合同解除及终止
双方确定,在技术服务期限内,如乙方实际工作产生的服务费用达到合同总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因国家或者地方政策调整,甲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已无实际意义,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扣除乙方已完成工作的相关费用)。
十一、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三、 合同生效:
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壹式 五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1 投标书
致: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CQC1603FG09014)的招标文件要求,(全名及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以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的名义投标。签字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6. 我们在投标时已明确获知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在此我们承诺,如果我们获得中标资格,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调整方案。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8.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采购人)和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9.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印章:
电话: 传真: 邮编:
格式2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ZCQC1603FG09014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折扣(%)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折扣≤100%,该折扣必须为固定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90.01%),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0.01%~95.01%),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凡超出报价范围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折扣低于最高限价70%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单独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履行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等;
5、上述日期均以日历日为单位,包括法定节假日;
6、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格式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单位(盖章):
附: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
格式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为“GZCQC1603FG09014”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服务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投标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
注:此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另一份由授权代表携带出席开标会。
格式5 投标资格情况表
资格条件要求 | 内容或数据 | 查阅指引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见第 页 |
分公司投标的: 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 | 见第 页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见第 页 | |
税务登记证 | 见第 页 | |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 有( )/无( ) | 见第 页 |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 有( )/无( ) | 见第 页 |
投标人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行政区域为广州市) | 有( )/无( ) | 见第 页 |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见第 页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该证明材料) | 见第 页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 见第 页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 见第 页 | |
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 见第 页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见第 页 |
注:1、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有不一致,以证明材料为准。
2、如某些项目是作为评分依据的,其内容或数据与对应的证明资料不一致,可能导致该项的得分为0分。
3、如投标人具备对应内容则在“( )”中打“√”或在“ ”上填写数据。如不具备则在“( )”或“ ”上打“/”。
格式6 投标人技术响应情况表
评审项目 | 内容或数据 | 查阅指引 |
采购人需求响应程度 | 请描述 | 见第 至 页 详见6.1 |
对本项目的范围、内容、概况以及工作重点难点的了解程度 | 请描述。 | 见第 至 页 |
总体服务方案 | 请描述。 | 见第 至 页 |
实施保障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 请描述。 | 见第 至 页 |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 |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 );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见第 至 页 详见6.2 |
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专业配置情况 | 拟派本项目相应的技术骨干(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建筑: 人;结构: 人;给水排水: 人;暖通空调: 人;电气: 人;动力: 人;自控: 人;机械: 人;通信信号: 人;站场: 人;道路: 人;线路: 人;桥梁: 人;园林: 人;环保: 人;勘察: 人; | 见第 至 页 详见6.3 |
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情况 | 1、项目服务团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前述专业学历、职称或注册资格)规模达到 人; 2、项目团队拥有的上述专业正高职称 人。 | 见第 至 页 详见6.3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见第 至 页 |
注:1、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有不一致,以证明材料为准。
2、如某些项目是作为评分依据的,其内容或数据与对应的证明资料不一致,可能导致该项的得分为0分。
3、如投标人具备对应内容则在“( )”中打“√”或在“ ”上填写数据。如不具备则在“( )”或“ ”上打“/”。
6.1 采购人需求响应表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采购人需求》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并简述偏离内容。
序号 | 需求条目 | 完全响应 | 有偏离 | 偏离简述 |
… |
注:请投标人逐一响应。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2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ZCQC1603FG09014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专业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
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情况 | |||||||||||||
组织同类项目工作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项目金额 | 完成日期 | 成果质量 等级评定 | ||||||||
… |
注:1、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等证明材料;
2、需提供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3 拟派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ZCQC1603FG09014
序号 | 姓名 | 拟担任职务 | 职称 | 专业 | 学历 | 注册资质 | 经验 年限 | 在本公司服务年限 |
… |
注:1、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等证明材料;
2、需提供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7 投标人商务响应情况表
评审项目 | 内容或数据 | 查阅指引 |
项目业绩 | 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同类型项目的数量: ;金额: 。 | 见第 至 页 详见7.1 |
业主评价 | 投标人提供在上述评审项中被核定有效的业绩中,业主出具的好评达: % | 见第 至 页 详见7.2 |
财务状况 | 1、2014年利润: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其他: 。 2、2014年具有审计资质第三方出具的财务报告:有( )/无( )。 | 见第 至 页 详见7.3 |
1、2015年利润: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其他: 。 2、2015年具有审计资质第三方出具的财务报告:有( )/无( )。 | ||
投标人信誉及认证 | 1、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近两年):( ); 2、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3、投标人2013年以来获得施工图审查相关市级或以上一等奖(含金奖): 个。 | 见第 至 页 详见7.4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请描述。 | 见第 至 页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见第 至 页 |
注:1、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有不一致,以证明材料为准。
2、如某些项目是作为评分依据的,其内容或数据与对应的证明资料不一致,可能导致该项的得分为0分。
3、如投标人具备对应内容则在“( )”中打“√”或在“ ”上填写数据。如不具备则在“( )”或“ ”上打“/”。
7.1 2013年至今完成同类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ZCQC1603FG09014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名称 | 合同总价 | 服务期限/完成时间 | 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 |
… |
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业绩无效。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2 业主评价
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3 财务状况
提供2014、2015年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
7.4投标人信誉及认证
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ZCQC1603FG09014
序号 | 证件名称 | 发证单位 | 有效期限 |
… |
注:根据评审标准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8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为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CQC1603FG09014)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时请划入下列账户:
招标编号:GZCQC1603FG09014
开 户 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后附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格式9 交纳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CQC1603FG09014)招标项目中获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缴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及采购人与我方签订的中标合同的货款中扣付,并在此同意和要求投标保函开立银行及采购人(应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10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CQC1603FG09014)的采购公告,我公司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本公司具有符合招标要求的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无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是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的,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 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 日期:
联系电话:
格式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本公司(此处填写从业人员或营业收入的具体数据),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CQC1603FG09014)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格式12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采取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提交)
编号: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施工图设计文件集中审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CQC1603FG09014)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必须包含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即不得少于90天)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
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单位公章)
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