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吉林省公安厅长白山公安局 | 所在地区 | 吉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ZJYZFJL2017-03-14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3-28 |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JYZFJL2017-03-14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公安厅长白山公安局厨房设备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吉林省公安厅长白山公安局,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吉林省公安厅长白山公安局厨房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厨房设备,详见技术规格与要求;
2.3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4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现行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7如非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的代理经销证明。
3.8、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3.9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被邀请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证副本)、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完税证明(近半年)、类似业绩一项(2014年至2016年)、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制造商提供生产证明(代理经销商需要提供代理经销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13时30分整,接收地点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吉林青年创业园前楼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邀请函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函同时在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政府采购网、____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公安厅长白山公安局
联系人:贾警官
电话:18043301151
采购代理机构: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擎天树街959号吉林青年创业园后楼办公室2楼214室
邮编:130000
联系人:王工、李工
电话:0431-80887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