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 | 所在地区 | 北京 |
开标时间 | 2017-04-14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3-25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龙桥办公中心厨房设备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厨房操作台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3月24日 17:1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3月25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31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4月14日 08: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崇文门外大街90号) | ||
预算金额 | ¥274.03990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若莎 | ||
项目联系电话 | 67178958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史老师 884875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若莎 67178958 | ||
附件: | |||
附件1 | 青龙桥办公中心餐厅厨房后厨杂件设备招标公告.docx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龙桥办公中心厨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青龙桥办公中心厨房设备
项目编号:BJJF-2017-3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若莎
项目联系电话:671789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
联系方式:史老师 884875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若莎 6717895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基本概况/或采购需求介绍/简要技术要求:
对青龙桥办公中心购置厨房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详见附件
2、用途:厨房
3、数量:1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等文件;5、投标商须提供所投燃气灶具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7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7、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厨房设备购置业绩;8、具有提供本项目货物的相应技术力量;9、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否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4.03990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5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4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4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报名需携带:
1.1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1.2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3提供燃气灶具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4近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社保(含医保)记录(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5近半年任一个月缴税证明(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6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关于本单位信用详情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日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任意日期均可),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7 201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8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厨房设备购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或用户方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价格30分、商务25分、技术45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本公告期限至2017年3月3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信息来源:http://www.ccg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