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内容: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博爱精神卫生中心病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17-04-01 10:48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博爱精神卫生中心病房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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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511132201700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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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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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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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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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4-01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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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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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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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包个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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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第一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非产品生产商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 7、产品制造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或一类备案表; 8、提供投标产品在四川省注册证或备案表。 第二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8、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电热水器除外); 9、厨房设备必须具有厂家相关生产资质,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生产、销售产品和产品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提供相关许可和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属于前置许可、认证等的除外)。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工作日09:00-17:00时)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7-04-02 09:00到2017-04-11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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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 | 每套500元 |
标书发售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889号西城国际写字楼14楼14-18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4-24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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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7-04-24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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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889号西城国际写字楼14楼14-18号 |
开标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889号西城国际写字楼14楼14-18号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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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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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33-5220787(座机)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889号西城国际写字楼14楼14-18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802(办公室)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802(办公室) |
备注 | 1、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采购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上的编号(SCLTZB2017-43号)为准,其他招标事项以最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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