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内蒙古 | 招标类型 | 变更 |
招标编号 | HY2016CG82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4-06 |
包头青山宾馆改建项目5#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
包头青山宾馆改建项目5#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于2016年11月22日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采购编号为HY2016CG82。 2016年12月16日在包头市政务大厅开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山东省全兴厨业有限公司。 于2016年12月17日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7日-2016年12月19日。在中标公示期间,有参标单位对山东省全兴厨业有限公司提供样品的质量及燃气双头双尾炒灶没有配七件套等问题分别向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了质疑函。 根据投诉内容,包头青山宾馆于2016年12月22日委托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对山东省全兴厨业有限公司封存在青山宾馆的样品(星盆、油网烟灶、燃气双头双尾炒灶、蒸柜)分别取样,并对其厚度及化学成分进行了检测鉴定。2016年12月28日我公司接到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检测鉴定的结论为: 以上样品的厚度及化学成分均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 因山东省全兴厨业有限公司对检测报告结论提出疑义,按其要求,2017年2月9日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包头青山宾馆、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全兴厨业有限公司、投诉代表均在场的情况下,由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对山东省全兴厨业有限公司开标时提供的星盆、油网烟灶、燃气双头双尾炒灶、蒸柜封存样品进行分别取样,送至由青山宾馆、山东省全兴厨业有限公司共同委托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山东省全兴厨业有限公司指定检测单位)进行厚度及成分的检测。 2017年3月5日包头青山宾馆到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领取检验报告。由于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无结论,我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组织青山宾馆、山东省全兴厨业有限公司以及四位专家评委对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行进一步论证。 根据GB/T3280-2015、GB/T222-2006及招标文件要求,四位专家评委均认为山东省全兴厨业有限公司提供蒸柜样品中内胆壁厚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包头青山宾馆改建项目5#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特别提示一及第八章招标内容与技术、服务要求的3.4.1.1燃气双头双尾炒灶的要求,山东省全兴厨业有限公司提供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按无效标处理。取消中标资格。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又因第二名山东金佰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主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工作,故第三名北京市警盾京西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采购人:包头青山宾馆 联系人:徐阔 联系电话:0472-3316230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木 联系电话:18648460319 2017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