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 | 所在地区 | 广东 |
开标时间 | 2017-05-03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4-10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厨房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4月10日 14:1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4月10日 14:16 至 2017年04月17日 17:03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名街花园)337号二楼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5月03日 15:30 | ||
开标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名街花园)337号二楼 | ||
预算金额 | ¥41.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2533799-8038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名街花园)337号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名街花园)337号二楼 |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厨房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厨房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6-2533799-80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
地址: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
联系方式:陈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名街花园)337号二楼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名街花园)337号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就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厨房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本采购项目资格、资质要求、具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GDXSD2017-BF01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厨房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2、内容: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厨房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项目,本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壹万柒仟元(¥417000.00)。超出本次预算金额的报价均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不平衡报价,如果发生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有权按有利于招标人利益方面处理。
3、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4、实施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生效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和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的采购项目内容 。
6、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7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供应商投标资格、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非所投设备(低温雪柜)的生产厂家,须取得所投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及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4、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人要求(用户需求书技术参数中以★号注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所投设备(低温雪柜)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名街花园)337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 7 年 5 月 3 日 15 时 30 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二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递交时间:201 7 年 5 月 3 日 15 时 30 分;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 7 年 5 月 3 日 15 时 30 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二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十、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50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名街花园)337号二楼
邮编:5190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6-2533799-8038、13672779908 传真:0756-2533856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 10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如非所投设备(低温雪柜)的生产厂家,须取得所投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及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4、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人要求(用户需求书技术参数中以★号注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0日 14:16 至 2017年04月17日 17:0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名街花园)337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3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3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名街花园)337号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信息来源:http://www.ccg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