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本溪市公安局 | 所在地区 | 辽宁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BXZC20170400166 |
招标截止时间 | 2017-04-20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4-12 |
市局机关食堂迁移改造排水系统、恒压新风系统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市局机关食堂迁移改造排水系统、恒压新风系统设备采购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 供应商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市局机关食堂迁移改造排水系统、恒压新风系统设备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BXZC20170400166
3. 采购项目内容:市局机关食堂迁移改造排水、净水、蓄能式全自动电热热水锅炉、排烟系统设备1套、恒压新风系统设备1套;
4. 工期:15个日历日内完成(未按期完成施工项目,每延期一天按照货款的5%扣除);
5. 交货地点:本溪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以签订供货合同为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厨房设备制造商(以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准);
4.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过类似项目案例及相关技术文件并且需经采购方确认的供货合同(采购方有权实地考察确认);
5.投标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验合格的商品,同时满足商品清单中的规格、型号及要求。任何假冒伪劣的商品概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中标单位须提供符合卫生防疫标准及满足用户使用要求的厨房设备平面布置图、电力、给排水及热水等施工图纸。
三、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14日,每日9:00 16:00时整;报名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花园商铺6#-1;联系电话:024-43210676;报名时即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四、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过类似项目案例及相关技术文件并且需经采购方确认的供货合同(采购方有权实地考察确认),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套。
五、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前往。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8000元人民币; 缴纳方式:电汇。电汇须从报名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返还也以电汇方式返还至供应商基本账户; 单位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银行账号:500100675901880003; 银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缴纳期限:具体缴纳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4月20日13:00时整。 2. 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供应商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华夏花园商铺6#-1 项目联系人:封铭 联系电话:024-43210676 采购单位:本溪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9号 联系人:温长春 联系电话:024-42833193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2日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