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西 | 开标时间 | 2017-04-24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gfxdhw-2017-006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4-14 |
广丰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楼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
依据广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复,上饶市广丰区信达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共上饶市广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对广丰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楼厨房设备采购安装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编号:gfxdhw-2017-006 (二)采购方式:询 价 (三)采购内容: |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采购金额(元) |
厨房设备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 365873 |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需提供厨房设备销售、安装的(经营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文件中放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中授权书放原件、身份证放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中本人身份证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资料: 1、携带U盘;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法定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企业纳税证明及法人、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2014-2016年)(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出售地址:上饶市广丰区信达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广丰县芦林大道95号) 出售时间:2017年04月14日-04月18日(工作日8:00-11:00,14:30-17:00) 标书售价:2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79300003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17年04月24日15时,在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九)已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2017年04月20北京时间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我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上饶市广丰区信达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