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临安市教育保障中心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市 |
招标类型 | 项目 | 招标编号 | LZC-FS-2016-46003号 |
招标截止时间 | 2016-08-09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08-0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临安市教育保障中心委托,就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重新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LZC-FS-2016-46003号
二.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1
标项内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批
预算金额(万元):25
备注: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现场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网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8月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马溪路618号)
七.磋商时间:2016年8月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马溪路618号)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4100元,磋商保证金要求在开标前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以银行转帐、支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保证到帐,同时在附言中注明投标人名称。
账户: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
账号:33001617335053007576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临安支行
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保存好银行转帐的回单或缴款凭证,并将该银行回单复印件或缴款凭证,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入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监督投诉电话:临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0571-63728425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丹丹
联系电话:0571-23616112
地点: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