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4-28 |
海宁市尖山新区综合指挥大楼食堂厨房设备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尖山新区综合指挥大楼食堂厨房设备 ,招标人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 2.2建设规模:厨房设备1批 2.3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 2.4供货周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海宁市尖山新区综合指挥大楼食堂厨房设备制作及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法经营的厨房设备生产厂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22号-2三楼)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全 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1月1日以后完成过1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尖山新区管委会底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黄湾镇(尖山新区)招标办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黄湾镇(尖山新区)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黄湾镇(尖山新区)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黄湾镇(尖山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22号-2三楼 邮 编:314415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13606731373 电 话:0573-87239122 传 真: 传 真:0573-87239122 2017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