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上海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4-28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2017年杨浦区幼儿园运维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或五证合一)】 (3)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 本项目允许联合投标 (5)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可参考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须写明联合体主办人及联合体各方所占份额,按比例填写),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 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 具备省、市级建交委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 具备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 (10) 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具类)。 (11) 具备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 (12) 具备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13) 要求投标方在上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杨浦区幼儿园运维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1-20170425-632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7-B150x1280A) 3、预算编号:11-17030289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预算金额:1050万元,超出预算予以否决。 项目内容:本次项目为杨浦区教育局下属幼儿园采购运维服务,其中包括多媒体运维、空调运维、厨房设备运维、计算机及网络运维、运动场地及玩具运维、办公家具运维。 5、交付地址:根据采购单位要求送至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 7、采购预算金额:10500000(国库资金:105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4-2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15 16: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投标人(如联合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三证或五证合一); (2)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 (3) 省、市级建交委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原件彩色扫描); (4)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原件彩色扫描); (5) 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原件彩色扫描); (6)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具类)(原件彩色扫描); (7) 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 (8) 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 (9)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可参考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须写明联合体主办人及联合体各方所占份额,按比例填写)(加盖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04-28至2017-05-15(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报名,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上述材料上传至网上招标系统并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31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5-31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B楼501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B楼501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一份,并加盖骑缝章,密封装订成册,并标明内部编号、投标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此投标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 (2)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 (3)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演示要求:投标单位须按技术需求提供与投标产品规格、参数一致的样品,并按技术需求进行演示(演示时间另行通知),演示地点为上海市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B楼5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 |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杨浦区周家嘴路2521号 | 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 |
邮编: | 200092 | 邮编: | 200093 |
联系人: | 杨老师、陆老师 | 联系人: | 章老师 |
电话: | 65131177、18616653638 | 电话: | 65018811*2304 |
传真: | 65131177 | 传真: | 65636267 |
信息来源:http://www.ccg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