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7-05-0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集团厨房零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绍兴市北海小学教育集团(含绍兴市实验小学)
二、招标物品:物品名称及用材标准和要求(详见用材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部门准许的有关厨房设备制造和经销资格的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有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报名时需提供上述全部文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预审合格后发招标文件和招标物品清单。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为集团四校区在2017年5月食堂所需的上述设备。
2.经一次招标后上述供货时间内所提供的用具,均按本次招投标单价和中标单位、质量标准执行。
3.各投标企业在报价时需慎重考虑,在上述供货时间内因原材料价格和人工工资及机械费、运费、税金等调价全部因素。
五、设备、用具的尺寸大小而发生的价格变化的调整原则。
1.所有用具高度变化时单价不作调整。
六、质量验收要求和标准。
1.所有设备均按清单要求材料、标准、规格生产制造。
2.当发现设备材料有负误差时,校方有权无条件退货。
七、评标和中标。
1.评标原则:公开、公平、科学合理。
2.质量好、信誉好,不贬低其他企业所提供设备的质量及信誉。
3.反不正当竞争。
4.中标:直接单项最低报价为中标价,若出现并列最低价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确定中标。
对不中标者不作解释。
八、设备款支付办法。
1.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全部提供设备款的95%,余款在6个月后一周内结清。
2.支付设备款时需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销售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验收合格表等要求的证明文件。
九、其他。
1.投标时各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履约金伍仟元(现金),不中标单位在开标后立即退还,中标单位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部设备到位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2.标书递交时间和开标时间:定于2017年5月8日上午10:00,投标单位将标书密封盖上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章后送到绍兴市北海小学教育集团新河弄校区二楼接待室, 10:00准时公开开标。
3.投标单位投标时随带样品,中标单位的样品由学校留存。
标书组成:报价书(盖章),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密封,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
联系电话:85117109 13388678857 张老师
附:报价书
201705021018248324.doc
绍兴市北海小学教育集团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