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GXJSKFQ201705030060010205001 标段名称:乌鲁木齐市城北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监理咨询(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范围为:乌鲁木齐市城北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筑工程(包括地勘、地基处理施工)、厂区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含办公楼、食堂、员工宿舍、厨房设备等)、厂区业正式用电、用水、用气及电信网络工程等所有厂区内相关配套工程、安装工程。 工期(天): 72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本监理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监理备案手续。 监理企业业绩要求:a、一般业绩:从事施工年限5年(含5年)企业2012年1月之前注册成立。b、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不少于2个(含2个)5万T/d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项目总监业绩要求: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总监并在本单位注册,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类似工程的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项目总监担任年限:不少于两年(含两年)。2、信誉要求: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3、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条件”招标的评标办法取消,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7年05月04日10时00分 到2017年05月10日19时0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5月11日至2017年05月15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1、本监理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监理备案手续。 监理企业业绩要求:a、一般业绩:从事施工年限5年(含5年)企业2012年1月之前注册成立。b、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不少于2个(含2个)5万T/d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项目总监业绩要求: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总监并在本单位注册,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类似工程的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项目总监担任年限:不少于两年(含两年)。2、信誉要求: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3、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条件”招标的评标办法取消,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