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所在地区 | 广东 |
开标时间 | 2017-05-26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ZHHY-ZB-2017-023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5-04 |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HY-ZB-2017-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云香
项目联系电话:0756-25102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8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108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小姐 0756-2510299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2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一项。(具体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3. 项目预算金额\报价上限:预算金额为¥4226485.00元(人民币肆佰贰拾贰万陆仟肆佰捌拾伍元整);以预算价作为报价上限超出报价上限的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招标不设下限。
4. 完工期:经招标人或监理单位通知开工时间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对部分子项目进行不平衡报价,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厨房设备的生产(或经销)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以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所载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如非厨房主要用电设备(洗碗机、商用电磁灶、冰箱)的生产厂家,需提供相应设备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注:1、若生产制造厂商直接参加投标的,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生产制造厂商不直接参加投标的,只能授权不超过1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该厂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2、投标供应商应核对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邀请函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2.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4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201室)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5月04日~2017年05月10日17:30,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1室)。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如需以邮件方式购买另加50元,汇入其他收入账号,报名资料发至ztb-1@hyzxgc.com,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信息来源:http://www.ccg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