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440000-201704-146016-0025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5-04 |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4-146016-0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5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及数量: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一项。(具体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2、项目预算金额\报价上限:预算金额为¥4226485.00元(人民币肆佰贰拾贰万陆仟肆佰捌拾伍元整);以预算价作为报价上限超出报价上限的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招标不设下限。
3、完工期:经招标人或监理单位通知开工时间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对部分子项目进行不平衡报价,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厨房设备的生产(或经销)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以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所载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如非厨房主要用电设备(洗碗机、商用电磁灶、冰箱)的生产厂家,需提供相应设备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注:1、若生产制造厂商直接参加投标的,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生产制造厂商不直接参加投标的,只能授权不超过1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该厂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2、投标供应商应核对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邀请函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5月04日 至 2017年05月10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6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1室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6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1室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5 月 04 日 至 2017 年 05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翠景路83号 |
联系人:周先生 | 联系电话:0756-2610968 |
传真:0756-2610968 | 邮编:519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30楼 |
联系人:曾祥清 | 联系电话:15819839416 |
传真:020-83713041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徐素平 | 联系电话:18926910567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方云香 | 联系电话:13676069805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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