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山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7-05-04 |
即墨省级经济开发区创智新区幼儿园进入建设阶段,为保证后期幼儿园施工与运营衔接,并提高幼儿园后期运营品质,提升新区配套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商运营管理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原则
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积极探索“公立社办、管办分离”的教育办园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发【2010】41号)等文件,结合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保教结合,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创建我区高品质的的幼儿教育,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择优确定选择运营单位。
二、项目概况
招商单位:即墨省级经济开发区蓝色新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创智新区幼儿园运营管理项目
合作内容:运营单位负责开园所需的教学设施设备、生活设施、医疗设施等全部软装,负责运营创智新区幼儿园,管理运营期间运营单位独立核算、自主经营。
项目地点:即墨省级经济开发区创智新区核心区内 。
项目规模: 新区幼儿园总占地面积9244㎡(合14亩),总建筑面积11240.6㎡(地上6772.7㎡、地下4467.9㎡),该幼儿园规模为15班,可满足约450个幼儿入园。
首期合作期限:10年。
三、报名条件
1、运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法定的办园资质并具备连锁办园能力和双语教育能力,具有良好企业信用,具体:
A:须拥有在国内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办园及管理幼儿园的经验,自营幼儿园不得少于5家。
B:针对不同家庭的教育需求,拥有3个以上多元化的办园品牌,有举办不同层次幼儿园的办园经验。
C:目前在职的经国家外国专家局认证并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外国籍教师不少于5人。
D:具有与国外教育机构的合作经验和实例,有明确的合作内容,能提供国外机构的书面证明或双方开展合作的书面约定。
2、运营单位应向新区管委交纳办园风险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合同期满后退还余额(不计利息)。
3、经营幼儿园以办园质量为核心、以服务新区居民为宗旨,以开办多元化幼儿园为特色。在三年之内,完成将幼儿园打造为青岛市级示范园、山东省级示范园的建设目标。
四、合作模式
1、运营原则:运营模式以“公立社办,委托经营”为主要特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保办园类型满足新区品质定位且贴近新区的幼教需求。
2、具体合作模式
招商单位完成硬装(包含消防、监控、空调、多媒体、操场、绿化、厨房设备等)以及幼儿园水(表)、电(表)、燃气(表)入户到位(不含地下停车场)。
运营单位负责置办开园所需的教学设施设备、教育、生活、游乐设施、医疗设施等全部软装,首期资金投入不少于150万元。
运营单位独立核算、自主经营。
首期合作期限为10年,期满后另行确定合作模式。
五、办园基本要求
1、承办要求
运营单位必须依法办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按运营合同约定的时间正式开学,并于开学前按照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完成所有筹设工作并取得举办幼儿园的行政许可。
2、师资要求
充分利用优质的管理人员于师资力量,建立一个“尽职尽责、工作到位,合作创新”的运营团队,建立一支高素质、高品位、具有创新能力的教师队伍。幼儿园岗位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选聘的园长应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园长任职资格证书。
(2)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幼儿园应按国家颁发的编制标准,相应地配备工作人员。幼儿园工作人员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并忠于职守。
(4)保育员、保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财会人员等应当具有相关岗位资质。
3、政策性要求
(1)依法办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不得另立项目收取任何费用。
(2)遵守运营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
(3)幼儿园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和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不得另立项目收取任何费用。
(4)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财政监督,严格按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5)承担幼儿园的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日常保养、维护和管理责任。
(6)承办运营期间,不得改变该设施用途,严禁转给第三方使用,不得部分或者全部出租、出借、担保、抵押和转让。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运营单位。
(7)幼儿园资产因承办人或者管理不善或者擅自拆除、改建园舍、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运营单位负责赔偿。承办期间,如需对园舍进行结构性改变的装修及改建,应事先书面征得招商单位的同意,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运营单位自行承担。
六、承办人的责任
1、运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学前教育管理条例》以及山东省、青岛市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接受即墨市政府、市教体局的管理和监督,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
2、运营单位应当独立承办幼儿园,不得转让、出租、转包、分包,同时运营单位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恶意变更、减少股东,否则取消承办资格。
七、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项目合作的单位,请于 2017年5月3日9时至2017年5月10日16时00分前www.chuangzhixinqu.com,填写即墨省级经济开发区创智新区幼儿园项目运营管理招商报名表,详细阅读相关要求,并在创智新区招投标网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4、国家法定的办园资质证明;
5、在职外籍教师证明资料(国家外国专家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6、与国外教育机构合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合作协议书或来自外国教育机构的书面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后,制成word文档压缩后在投标处点击投标上传。
八、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32-58667773
附件: 即墨省级经济开发区创智新区幼儿园运营管理项目招商报名表
联 系 人:段华平 刘德召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