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福建 | 开标时间 | 2017-05-16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FJTHND-5720170410-1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5-09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德市支队物资采购办委托,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项目名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编号:FJTHND-5720170410-1
4、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德市支队物资采购办
5、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⑤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 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
(4)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叁万陆仟元整(¥13.6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7、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5月9日起至2017年5月11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8、购买标书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9、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10、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1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14、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593-2826502
传真:0593-2067555 E-mail:ndthzb@163.com
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帐 号: 7341010182600324077
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1321 0401 0400 22473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