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 | 所在地区 | 上海 |
开标时间 | 2017-05-31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5-09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具类); 3)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 4)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5)投标主要产品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需授权产品范围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6)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支持服务; 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9)中小型企业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507-216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7-3242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工作范围:包含一楼二楼旧设备拆除、搬运及新设备(包括部分旧设备)搬运、安装及接驳等费用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甲方指定 6、交付日期:甲方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245900(国库资金:2459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中小企业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6%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09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15 23:59:59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具类); 3、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 4、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其报名。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31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5-31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为已上传之电子投标文件打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另需携带可上网解密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报名:网上接受报名审核的时间是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5日( 9:00-16:00) 逾期报名概不受理; 2.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7年月5日16下午16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传真:64646439,由招标代理负责统一解答; 3.澄清:招标代理单位将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 4.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54679568*16206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 | 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定区江桥镇鹤友路500号 |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 |
邮编: | 200000 | 邮编: | 200023 |
联系人: | 陈其龙 | 联系人: | 施其寿 |
电话: | 31271392 | 电话: | 64692478 |
传真: | 31271392 | 传真: | 64646439 |
信息来源:http://www.zfcg.sh.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