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中共建始县委党校 | 所在地区 | 湖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建财采计[2017]301号 |
招标截止时间 | 2017-06-27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6-17 |
中共建始县委党校餐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共建始县委党校就建始县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建财采计[2017]301号)的批复意见,对其餐厨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中共建始县委党校餐厨设备采购。 二、采购内容:餐厨设备一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清单),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质保期:2年。 三、采购预算:18万元(此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的视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是厨房设备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投标时应将下列资质证件随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带至开标地点分开递交,以供评审时进行审查(资质证件在评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人),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作无效投标。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五、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月16日至 2017年6月 23日(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企业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到建始县委党校行政科(联系电话:15549240388)报名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9:30。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选人不予受理。 6.3递交文件地点:中共建始县委党校行政科。 6.4本项目各投标人需提交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投标人将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 户名:建始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建始支行 账号:1817001109249028069。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本票,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个体工商户必须是营业执照上代表人账户(号)交纳,否则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投标人交纳保证金之后,需在财政局办理入账通知单并反馈给采购方财务人员;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转账票据复印一份在投标文件中。 开标截止日时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七、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9:30、地点:县委党校会议室 八、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