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旬阳县第一幼儿园 | 所在地区 | 陕西 |
开标时间 | 2017-07-10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DCZB-2017/AK-Z009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6-19 |
陕西顶诚招标有限公司受旬阳县第一幼儿园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旬阳县第四幼儿园保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旬阳县第四幼儿园保教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CZB-2017/AK-Z009 三、采购人名称:旬阳县第一幼儿园 地址:陕西省旬阳县老城社区新隆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915-721217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顶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长乐东路2999号京都国际3号楼32405室 联系方式:029-8347985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旬阳县第四幼儿园保教设备采购项目,共分3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货物需求与技术要求》。 第1标段:厨房设备,厨房用品及办公家具等,预算:93.04 万元; 第2标段:班级设备,家具类、玩具教具及图书阅览室等,预算:95.10万元 第3标段:信息化设备,多媒体设备及机房设备等,预算:160.50万元; 采购总预算:348.64万元。 项目用途:幼儿园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付款方式:全额垫资,两年付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旬阳县镇旬路2号。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14: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年7月10日14:00,届时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3.开标地点:陕西佳恒富都酒店四楼D厅会议室(西安市丈八东路5号)。如地址变更,将在开标开始前3天通知各投标单位。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景华 联系方式:13359211376,sndczb@163.com(邮箱) 开户名称:陕西顶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城支行 开户账号:381011580000104750 陕西顶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