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 | 所在地区 | 广东 |
开标时间 | 2017-07-11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GZSKST17-A099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6-20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的委托,对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采购编号:GZSKST17-A09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预算人民币1,245,480.00元。财政拨款。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内容及数量: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1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项目学校正常使用;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正本,副本为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期间进行现场实地勘查并由用户方出具现场勘查证明函(加盖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6.勘察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期间(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下午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开标时间:2017年7月11日下午3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
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0754-8893062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