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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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思源实验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5月19日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化县思源实验学校的委托,对安化县思源实验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安化财采计【2017】012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公告已于2017年5月3日发布,现就有关事项进行更正公告。
一、更正事项
原招标文件中:
(一)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分项 | 评分 细则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 部分 (30%) | 投标报价 | 30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技术 部分 (57%) | 产品 配置 | 6分 | 投标文件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和没有逐条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编写偏离表的,不计分;所投产品配置和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有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单头大锅电磁炉未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的扣2分)。负偏离超过2项计0分。 |
样品 | 5分 | 提供保温售餐台样品、单头大锅电磁炉样品优得5分、良3分、其他0分 | |
设计 方案 | 20分 | 投标单位依据采购清单和现场勘察的实况,对平面布局及施工进行深化设计,符合现场及实际使用要求的。优计20~14分;良计13~9分;一般的计8~5分。没有踏勘证明的扣3分。 | |
产品质量及卫生安全保证 | 14分 | A.投标人所投产品电磁炉设备购买了事故责任保险,保额达1000万(含)以上的记1分,保额在800以下计0.5分,无计0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投标人所投产品牌电磁炉生产厂家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SB/T10548-2009商用电磁炉)的计1分,无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C.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相关产品专利证书的每个得0.5分(提供相关产品专利证书原件),最多计2分;获得保温售餐台节能专利证书的计2分(提供保温售餐台节能专利证书原件),没有提供原件的计0分。 D.提供市级或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准则不锈钢制品检验报告原件(CB-9684-2011)的每个计1分,所提供检验报告必须与食品接触面有关的:不锈钢洗菜池、蒸饭盆、不锈钢分餐盆、蒸饭柜内胆、炉面板、工作台面板、餐车、保洁柜;最多计8分。检验不合格、未提供的则不计分。 | |
建设安装方案 | 12分 | 要求投标人实地勘察。根据投标人的整体方案、人员配备、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酌情打分。优计12~9分,良计8~6分。没有踏勘证明的扣2分。 | |
商务 部分 (13%) | 经营业绩 | 2分 | 根据投标人2013年至今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同类业绩(厨房设备)中,其所投品牌的售餐台设备不低于50台,一个合同为1分,共计 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计分,合同重要内容有涂改、遮盖或难以辨认的不计分) |
投标文件编制 | 2 分 |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完整无涂改,没有缺漏页等的,计2分,有差错或缺漏项,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售后服务机构和承诺 | 7分 | 电磁炉在湖南省内设有维修机构的,计1分。(提供证明材料)没有计0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明确具体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其联系方式;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措施、质量保证期内及其外的服务收费标准,产品使用寿命情况的,优计6分;一般计3分,缺一项扣0.5分,没有的计0分。(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 |||
财务 状况 | 2分 | 提供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二)第八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三、报价及要求
3.1 投标方对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696400元;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而被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数5%时,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供书面理由);认为无法直接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的,对其投标人进行询价,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的,应当直接作出其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在投标报价评分时,计为0分。
现变更为:
(一)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分项 | 评分 细则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 部分 (30%) | 投标报价 | 30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技术 部分 (57%) | 产品 配置 | 12分 | 投标文件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和没有逐条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编写偏离表的,不计分;所投产品配置和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2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有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单头大锅电磁炉未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的扣2分)。负偏离超过5项计0分。 |
样品 | 5分 | 提供保温售餐台样品、单头大锅电磁炉样品优得5分、良3分、其他0分。 | |
设计 方案 | 20分 | 投标单位依据采购清单和现场勘察的实况,对平面布局及施工进行深化设计,符合现场及实际使用要求的。优计20~14分;良计13~9分;一般的计8~5分。没有踏勘证明的扣3分。 | |
产品质量及卫生安全保证 | 8分 | A.投标人所投产品电磁炉设备购买了事故责任保险,保额达1000万(含)以上的记1分,保额在1000万以下计0.5分,无计0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投标人所投产品牌电磁炉生产厂家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SB/T10548-2009商用电磁炉)的计1分,无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C.投标人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计1分(提供相应的证书影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D.提供市级或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准则不锈钢制品检验报告原件(CB-9684-2011)的每个计0.6分,所提供检验报告必须与食品接触面有关的,如不锈钢洗菜池、蒸饭盆、不锈钢分餐盆等,最多计5分。检验不合格、未提供的则不计分。 | |
建设安装方案 | 12分 | 要求投标人实地勘察。根据投标人的整体方案、人员配备、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酌情打分。优计12~9分,良计8~6分。 | |
商务 部分 (13%) | 经营 业绩 | 2分 | 根据投标人2013年至今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同类业绩(厨房设备)中,每提供一个15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计1分,共计 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计分,合同重要内容有涂改、遮盖或难以辨认的不计分) |
投标文件编制 | 2分 |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完整无涂改,没有缺漏页等的,计2分,有差错或缺漏项,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售后服务机构和承诺 | 7分 | 电磁炉在湖南省内设有维修机构的,计1分。(提供证明材料)没有计0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明确具体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其联系方式;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措施、质量保证期内及其外的服务收费标准,产品使用寿命情况的,优计6分;一般计3分,缺一项扣0.5分,没有的计0分。(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 |||
财务 状况 | 2分 | 提供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二)第八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三、报价及要求
3.1 投标方对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696400元;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而被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时,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供书面理由);认为无法直接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的,对其投标人进行询价,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的,应当直接作出其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在投标报价评分时,计为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相应延期至2017年6月7日9时30分。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安化县思源实验学校
地 址:安化县城南区玉溪村
联系人:姚赞
电 话:1380737627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联系人: 朱剑峰、刘松柏
电 话: 13907376655 0731-85135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