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南通市港闸区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 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GZCG2017134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7-03 |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港闸区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公园南苑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园南苑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32.1万元
三、项目编号:GZCG2017134
四、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采购单位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物的厨房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厨房设备制造商的唯一销售、安装授权许可函,若该厨房设备制造商直接投标,其代理商不得参加投标。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17年1月-2017年6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厨房设备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厨房设备制造商有效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燃气灶具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②省级及以上部门核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厨房设备制造商有效的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的热风循环消毒柜、SUS 304不锈钢板、SUS 304不锈钢管的检测报告。
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厨房设备制造商有效的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9、投标供应商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需在南通市设有维护招标物的专业机构,提供相关证明:①如投标供应商注册地在南通市范围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②如投标供应商注册地在非南通市范围内,且在南通市范围内自行设立维保机构的,须提供维保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③如投标供应商注册地在非南通市范围内的,委托注册在南通市范围内的代维公司的,须提供代维公司针对本项目与投标供应商的唯一合作协议及代维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10、投标供应商须派1名及以上从事安装、维修作业人员, 拟派人员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须提供①拟派人员由主管部门颁发的维修人员燃气具安装维修职业资格证书、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拟派人员缴纳的2017年1月-2017年6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14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政府采购项目业绩(须提供采购合同及验收证明)。
1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江苏企业告知函可以从“江苏检察网( www.js.jcy.gov.cn)”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自行打印),告知函的有效期须在本项目开标当日有效。
1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港闸区政府采购网。
六、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陆仟肆佰元整。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并在汇票上注明“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采购单位。
账户:南通市港闸区财政局
开户行:江苏银行港闸支行
账号:89321015201110000172
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 10% 。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七、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评审开始时间:2017年7月11日上午09时30分整(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八、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港闸区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园长 联系电话:13515202306;
公管办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13-81069839;
监督联系人:黄烨 联系电话:0513-85609792;
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中江国际广场4幢A座9层;
联系人:葛伟豪
联系电话:0513-55886303;
邮箱:2246459925@qq.com
(或另存为)(次数: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