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浏阳市工务局 | 所在地区 | 湖南 |
开标时间 | 2017-07-31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HNZJC2017-HW(LY)-042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7-05 |
浏阳市长兴湖小学和永和镇李贞小学厨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浏阳市工务局的委托,对浏阳市长兴湖小学和永和镇李贞小学厨房设备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浏财采计【2017】0061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JC2017-HW(LY)-042)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浏阳市长兴湖小学和永和镇李贞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浏财采计【2017】0061号
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17-HW(LY)-042
3、采购预算及标段信息
本项目预算167万元,其中A包:长兴湖小学厨房设备采购:1350000元;B包:永和镇李贞小学厨房设备采购:320000元;
投标说明: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分标段投标,分标段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按标段顺序评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4.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提供所投生物质节能灶具由市级或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应的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2)投标人提供所投不锈钢产品由市级或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应的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不涉及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等问题的法律诉讼,如果发生诉讼,投标人必须承担所有相关的法律责任及因诉讼产生的费用。
说明:以上均为原件,如果因证照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式证明,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提示:各投标单位还需提供以上有效投标资格证件复印件壹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一本)外另增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开标时单独递交),不与原件或其他资料混装。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备资格后审或调查处理投拆时复核。如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证件或资料,代理公司可拒收其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报名时间及地点:
从2017年7月5日起至2017年7月12日,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浏阳市仿古步行街78号三楼301室)
5.2报名办法:持①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②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③生物质节能灶具由市级或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原件);④所投不锈钢产品由市级或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⑤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以纸质版本为准。
5.4本项目招标文件费为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7年7月31日 上午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 2017年7月31日 上午9:00 时。
6.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阳大道商会大厦4楼)。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7.3缴纳帐号:
①户 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帐 号:601 301 302
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②户 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帐 号:2000 0476 9437 1030 0003 266
开户行: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
监督电话:0731-83601093 0731-83601371
退还投标保证金电话:0731-83601365
7.4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浏阳市工务局
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六栋802室
电话:0731-83905748
联系人:赖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仿古步行街78号三楼301室
电话:13667356383
联系人:罗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