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温岭市新河中学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开标时间 | 2017-07-25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0625-17213037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7-04 |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岭市新河中学东校区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温岭市新河中学委托,就新河中学东校区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0625-1721303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新河中学东校区食堂改造厨房设备 | 1 | 批 | 149.5 | 温岭市新河中学东校区食堂改造厨房设备项目的设备供货、运输、 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供应商须提供不低于三年的免费质保期,项目要求在合同签订生效后20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从事厨房设备生产的企业;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温岭市万昌路天一茗苑二幢2单元1904室
3.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0625-17213037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14时30分
八.投标地址: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三)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九.开标时间:2017年7月25日14时30分
十.开标地址: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三)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十一.投标保证金:
金额:28000元
支付方式:银行汇款、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
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保证金,项目编号:0625-17213037
十二.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列明联系人、电话、邮箱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岭市万昌路天一茗苑二幢2单元1904室,
联系人:邵晖明
联系电话:0576-86110851
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86086511
7.采购人名称:温岭市新河中学
地址:温岭市新河镇
联系人:李江灵
联系电话:13906860173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万昌路天一茗苑二幢2单元1904室,
联系人:邵晖明
联系电话:15356589399
传真:0571-8611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