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开标时间 | 2017-07-24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HZHC-(采)2017040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7-10 |
湖州市菱湖中学食堂餐饮经营委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菱湖中学的委托,就湖州市菱湖中学食堂餐饮经营委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HZHC-(采)2017040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要求等): 湖州市菱湖中学学校食堂为主体2层局部3层楼建筑,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学校提供水电等配套设施及主要固定厨房设备、刷卡机及餐桌椅等。 经营期限:2年(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15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企业从事餐饮3年以上(含3年)或主要管理人员从事餐饮5年以上(含5年); 3、企业从事餐饮服务的一线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或持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4、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取得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内容。 2、投标人需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3、投标人须在湖州市(含三县二区)范围内经营食堂餐饮服务(含酒店餐饮)。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一天(即2017年7月21日下午16:30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单位只需企业营业执照即可); 2、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6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3、取得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内容; 4、企业从事餐饮3年以上(含3年)或主要管理人员从事餐饮5年以上(含5年)的相关证明; 5、企业从事餐饮服务的一线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或持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相关证明; 6、投标人须在湖州市(含三县二区)范围内经营食堂餐饮服务(含酒店餐饮)的相关证明材料。 7、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以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其连续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10、投标人需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11、提供企业近两年财务报告; 12、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24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7月24日下午14:00时在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投标人须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人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出席;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社保证明和法人授权书出席。法人代表未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代表未携带身份证、社保证明和法人授权书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 1、社保证明必须是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授权代表缴纳的连续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情况证明。 2、法人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代表身份证、社保证明和法人授权书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本次开标会议招标采购单位只允许投标单位派1名代表(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出席。 九、投标答疑时间: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7月14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十、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jzfcg.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zjhzhc.com/ 十一、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 十二、其他: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湖州市菱湖中学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