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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维修改造项目18-清真食堂改造设备采购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7-07-11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受学院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委托,对2017年度维修改造项目18:清真食堂改造设备采购工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价格,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交回我院。

1、项目内容及预算:

清真食堂改造设备采购工程预算经费11.17万元。

2、供应商应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证明材料);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投标人厨房设备制造单位,非制造单位需取得投标品牌销售代理许可。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3、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前将投标函发送至邮箱cgb@njitt.edu.cn,采购办不接受没有报名确认的询价文件。投标文件2017年7月19日下午13:00前缴纳至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23会议室。

4、评审与成交标准:

询价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5、投标保证金及标书工本费: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圆整 (现场收取,信封密封好),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现场退还。

标书费:贰佰圆整(开标前交至弘毅楼223室,标书费售出不退),不缴纳标书费者,视为不响应招标要求。

6、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6.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6.2封面格式为:

(l)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2)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6.3标书正、副本均须胶装,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未按要求装订,作废件处理。

7、现场勘探联系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现场自行勘探。采购单位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15863

8、采购办联系方式

询价通知书编制:刘老师(男) 联系电话:025—86115873

办公室地址: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30室

9、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九十天。

2017年度维修改造项目18:清真食堂改造设备采购工程.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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