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7-11 |
各投标人: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4页第22项第36条款“履约担保金额”,规定交纳的方式采用“银行汇票”。但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6月23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其中的第二条规定,“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现请问,是否应将本工程中的“履约保证金”的提供交纳方式由“银行汇票”改为“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
答:履约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汇票,也可以是银行保函。
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55页第15.3款,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除工程审定价5%的质量保证金。但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共同发出的《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中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现请问,是否应将本工程中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除工程审定价5%的质量保证金”改为“扣除工程审定价3%的质量保证金”?
答:质量保证金为工程审定价的3%。
3、本工程招标文件第22页第36款,“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但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6月23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其中的第一条规定,“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取消的保证金,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收取”。现请问,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中标差额保证金”是否取消?何况,在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第4-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也找不到所谓的第23项规定“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的字眼。
答:取消“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4、本工程招标文件第6页第1.3条现场条件第(1)款,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现状。我方经过现场踏勘,发现该地块仍是起伏高低不平、树木杂草茂盛,地面上仍有众多的电线杆、高压线等许多障碍物。经查核贵方发布的招标清单控制价内容,该项费用没有计入招标控制价,但贵方仍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现请问,对于施工区域地块的平整、障碍物的搬迁、树木杂草清除等费用,是否应列入发包人的前期建设费用中?还是属于承包人无限承担的费用?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5、本工程招标文件第6页第1.3条现场条件第(2)款,施工用水、电: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我方经过现场踏勘,未发现应由招标方提供的施工用水水源的接入口,现场也只有一处供电配电间,但容量未知。招标方是否已经完成施工用电的增容工作?增容的容量是多少?经查核贵方发布的招标清单控制价内容,该两项费用均没有计入招标控制价,但贵方仍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现请问:从规划红线外到施工现场区域内的供水管线的接入费用、增容的电源接入的费用及供电配电间建造等费用,是否应列入发包人的前期建设费用中?还是属于承包人无限承担的费用?同时建议贵方及时提供所用给水水源与用电电源增容设备的正确位置。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6、本工程招标文件第6页第1.3条现场条件第(3)款,场内外道路:现况,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从贵方所提供的工程总平面图电子版上可看出,学校周边均有已完成的市政道路的。但我方经过现场踏勘,发现进入到红线内的施工区域,没有任何一条符合施工机械进出的进场道路。施工区域南侧的“学前路”,目前仍处于施工前期阶段,远没有达到施工道路可通行的条件。西侧仍是泯沟与一片农田,北侧即是横河,不具备建造临时施工道路的条件。施工区域与东侧的吕北公路最短距离相隔也有100多米,且有成片绿化树木相隔,不可能通过挖除绿化树木来建造施工道路的。经查核贵方发布的招标清单控制价内容,该项费用没有计入招标控制价,但贵方仍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现请问,施工区域外的进出道路与出入口的的建造费用,是否应列入发包人的前期建设费用中?还是属于承包人无限承担的费用?同时建议贵方明确落实好施工区域外的施工进出道路与出入口的具体位置。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7、由于本工程的各项单体建筑同步开工建设,在施工区域红线范围内,无法搭设临时建筑设施。现请问:发包人能否在施工区域红线外无偿提供符合基本施工所必须的能建造临时建筑设施(如搭设基本的施工项目部办公区域、工人食宿、材料库房等用房设施)的地块,以便承包人顺利进场施工?
答:由承包人自行考虑。
8、通过互联网查询核实,本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单位的中标结果公示,已经于2017年4月27日发布,按正常施工的话,截止到目前,桩基的施工应该面临竣工检测阶段。但经我方现场踏勘,发现桩基施工单位仍没有进场,更谈不上桩基施工接近结束的情形。现请问,由于桩基工程至今没有施工,是否导致接下来的土建总承包施工单位,也可以相应推迟开工时间?
答:根据开工令确定开工时间。
9、在招标文件的第17页,是否增列16.20条:根据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对于下列几项的施工内容,由于设计不明等原因的限制,没有计入招标范围:食堂厨房间排水沟,音乐教室的成品合唱台,行政楼南侧的8个花池,景观亭与园路之间的的5块汀步,景观雕塑,室外操场的围网大门及大门柱,永久性测量基柱,成品球门、篮球架、球网、地面标线等操场设施购置与施工,厨房设备的购置与安装,幼儿园室外沙坑,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幼儿园室外活动跑道,总平面图中的2只门岗,幼儿园的分班活动场地和游戏器具场地,操场中的塑胶跑道面层及人造草坪面层的施工等。现请问,上述施工项目,以后在经过深化设计与施工图审查后,是否列入本工程的施工合同范围(当然,必须在总承包人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前提下)?如何确认该部分的工程造价?或者由贵方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负责编制该项工程的标底与招标控制价,按照相关计价规范和计价规定编制,在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价的基础上,按总承包人投标下浮率作同步下浮后,由发包人与总承包人签订补充施工合同?由于增加项目的施工,其合理延长的施工工期的约定,是否应在补充施工合同的相应条款中加以明确?同理,在招标文件的第64页,也是否增列21.30条,将上述相应内容列上?
答:本工程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如建筑智能化、电梯、空调,操场中的塑胶跑道面层及人造草坪面层等工程)。其余经深化设计后由原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标底编制或造价确定后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根据投标下浮率由承包人实施。
10、本工程的招标文件中,缺少承包人的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服务费等相关事项、总包管理内容、总包配合内容。现请问,在招标文件的第17页,是否增列16.21条,对于“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目前尚未施工的桩基工程,桩基检测工程、若干建筑的精装修施工工程,电梯设备的购置与安装,食堂厨房排油烟及排风系统等厨房专用设备的购置与安装,空调设备及冷媒管、凝结水管等设施的购置与安装,建筑智能化专用线路、电信光纤、配线架与终端设备的购置与安装,变电所高低压柜及变压器等由供电局深化设计、购置与安装,各幢宿舍太阳能系统的管路设计、购置与安装,新风系统中的屋顶式直膨机组的购置与安装等内容),承包人的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服务费,按各专业工程施工中标价的2-3%的费率计取?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服务费由各专业工程中标单位直接支付给总承包单位,各专业工程中标单位拒不支付的,发包人应在相应专业工程的第一笔工程款中扣除并直接支付给总承包单位?是否将总承包管理内容、总承包配合内容、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等内容,在相应条款中加以明确?
答:本工程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本工程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如建筑智能化、电梯、空调,操场中的塑胶跑道面层及人造草坪面层等工程),承包人的总承包服务费按以下标准计取:专业工程施工中标价的1%(含税)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由各专业工程中标单位直接支付给总承包单位,各专业工程中标单位拒不支付的,由发包人在专业工程的工程款中扣除并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11、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缺少关于甲供材料保管费如何结算处理的约定。现请问,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包人有需要,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若干材料或设备改由发包人采购提供,承包人是否应计取甲供材料的保管费费率为1%,工程竣工时按实结算,计算基础为甲供材料费的总金额?
答:本工程无甲供材料。
1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第17页第16.15条:以及第63页第21.23条,均注明本工程所需的土源,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的区域内取土,所涉及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现请问,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的区域内的土源,其土源的本身价值是否不予考虑,并且无偿使用?发包人如果没有客观条件及时指定土源区域可供承包人取土,但是发包人通过委托承包人购置商品土的办法来补充土源,则在相应的签证手续正确齐全的情况下,承包人所购商品土的费用,在结算时是否可作调整?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3、为了使投标方能够合理确定本工程的投标报价,能否将本工程相关单体建筑的《工程地质勘探报告》(CAD图纸与WORD文档)电子版,在网上补充发布,由投标人自行?
答:详见附件。
14、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的第31页,1.6.1第二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我方认为无法满足项目施工的最低使用要求。图纸在实际施工中的使用情况如下:
1.为业主代表与监理代表现场用图一套,详见本招标文件第32页:“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2.施工单位项目经营部、施工技术资料部一套;
3.主要施工班组泥工组、木工组、钢筋工组各一套,共三套;
4.作为工程竣工图用图至少伍套(详见本招标文件第60页21.11项要求)。
现请问,发包人能否提供至少壹拾套纸质版图纸,以满足项目施工的最低使用要求?由此提供图纸所产生的费用是否应由发包人承担?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5、本工程招标文件第17页第16.16条,与第63页第21.23条,所描述的“本工程所有措施费用(如因施工机械移动、作业所产生的地基加固,脚手架、模板等)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作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我方认为,如果由于钢筋砼结构、砌体等实物工程量的设计变更,导致相应的模板、脚手架的工程量,也发生必然的变化。现请问,如果钢筋砼结构、砌体等实物工程量发生设计变更,相应的模板、脚手架等变更结算费用,能否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0.4变更估价”相关条款执行?
答:如果钢筋砼结构、砌体等实物工程量发生设计变更,相应的模板、脚手架作相应调整,其余措施项目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6、本工程招标文件第60页第21.5条,所描述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合同中均为暂定费率,竣工结算时按相关部门核定情况进行调整。”我方认为,该条规定的表述不全面。现请问,在本工程的合同条款中,关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没有是否创建南通市级文明标化工地、或者是否创建江苏省级文明标化工地的具体文字要求,这是否意味着发包人不要求承包人创建任何级别的文明标化工地的意思在内?请予明确。如果承包人在实际施工中,精心组织施工管理,通过了市造价管理部门组织的现场安全文明考评,且又争创到了相关市级或省级文明示范工地奖项等荣誉,则本工程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基本费,在结算时是否足额计取?同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标化增加费,在结算时能否依照所取得的相关奖项,计取相应的奖励增加费用?如果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要求承包人创建任何级别的文明标化工地的话,则是否意味着承包人即使创建到了市级或省级文明标化示范工地的奖项,也不得计取相应的奖励增加费的意思在内?
答:本工程不创建文明工地。
17、本工程招标文件第14页第16.7条,所描述的“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但在“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没有找到“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的具体内容。现请问:发包人是否应在“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相应位置中,以表格形式插入“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的具体内容?
答: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及费率。
18、请问,为保证公平、公正,能否将技术标的编制与评标,均改为采取暗标的办法进行?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本工程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17年 8月 1 日 9 时 0 分。
2、本工程资格审查标准中第10点企业履约能力更改为: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
10 | 企业履约能力 | 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间的任意连续15天,投标企业的银行账户存款余额每日均不少于1.5亿元(多个账户的,以合计额为准),日存款余额是指截止到当日23:59:59的余额。 | 提供银行证明材料 |
三、本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报启东市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四、本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启东市北新镇人民政府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启东市政务服务中心备案章
(无本章,该通知书无效)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