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山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7-13 |
莱阳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白龙路小学厨房、办公家具、音体美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 莱阳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白龙路小学厨房、办公家具、音体美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白龙路小学厨房、办公家具、音体美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莱阳政采[阳光]货物2017129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包号 | 项目名称 | 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厨房设备采购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的双门24盘天然气蒸饭车、冷冻冰柜、六级蜗牛风机、食品保鲜留样柜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供应商所投的14印不锈钢天然气大锅灶、电饼铛、不锈钢电炸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明细); (8)安装和维护应为投标人自身或投标人委托指定的安装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安装企业,并提供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及承担本项目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与维修的委托协议书),安装维护单位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提供的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到烟台市燃气管理处备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3.053 |
2 | 办公家具设备采购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投标人须提供CMA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学生课桌、椅、办公桌、办公椅); (7)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1.21 |
3 | 音体美设备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225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飞龙天润大厦1001室)
3、方式:购买或邮寄
4、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300/份),如需邮寄须另加邮费人民币伍拾元/份(¥50.00/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2日13时3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莱阳市政府采购大厅(莱阳市旌阳路33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莱阳市政府采购大厅(莱阳市旌阳路33号)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莱阳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莱阳市旌阳路33号
联系人:隋晓光 联系方式:0535-718632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飞龙天润大厦1001室
联系人: 徐萌、刘政
联系方式:0535-6729608-80
电子邮箱:ytygzb@126.com
八、其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公司税号登记备案,获取报名回执后,其报名方有效。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Microsoft Word - 公开招标文件
发 布 人: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