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新疆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7-17 |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教育局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2017年双语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2017年双语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1.2建设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1.3招标内容:第10包:幼儿被褥、床单(1);第11包:幼儿被褥、床单(2);第12包:厨房设备(不锈钢炉灶、烤箱)(1);第13包:厨房设备(不锈钢炉灶、烤箱)(2);第14包:厨房设备(不锈钢炉灶、烤箱)(3) 二、项目编号:XSJ2017ZFCG071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经销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注:同一品牌设备的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有持续的售后服务能力、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 5、提供所投产品不少于3项的类似项目业绩,(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且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本标的物安全、环保、健康的要求。 6、第10、11包同时提供:幼儿被褥产品的检测报告,国内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 7、第12、13、14包同时提供: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锈钢炉灶和电烤箱检测报告,国内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07月17日至2017年07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10: 00-13:30,下午15:30-18:00,节假日正常上班) 五、报名时须携带: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以上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六、报名地点: 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大厦五楼 七、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大厦五楼 联系人:高峰 电话:13659906530 传真:0991-46617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