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陕西 | 开标时间 | 2017-07-31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HDZC2017-ZB-028/XDZ2017-472-N-235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7-17 |
磋商公告 | |
西安高新第八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高新第八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高新第八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DZC2017-ZB-028/XDZ2017-472-N-235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唐延南路i都会2号楼1单元1321室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厨房设备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38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经办理证书合并,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磋商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三)供应商需为生产厂家或被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主要产品(详见磋商文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7年 7 月17 日至2017年 7月 21 日(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006室。 (三)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四)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7月31 日 10:30 (二)磋商时间:2017年 7 月 31日 10:30 (三)磋商地点: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4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娇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664460-800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政通路支行 账 号:26140401040008097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 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