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旬邑县公安局 | 所在地区 | 陕西-咸阳市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XYZC―2016GK12 |
招标截止时间 | 2016-08-31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08-11 |
旬邑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旬邑县公安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拟就旬邑县公安局厨房设备及电热水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旬邑县公安局厨房设备及电热水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YZC―2016GK12
三:采购单位名称:旬邑县公安局
地址:旬邑县北大街 联系人:唐志龙 029-3442358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旬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厨房设备及电热水器 项目采购预算:¥33.87万
六: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招标项目需求);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红章)、燃气设备生产许可证、及燃气具安装维修人员专业资格证书;
4.须提交县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投标有效期内);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质为必备资质,参加招标会议时须提供上述资质原件,并单独密封递交进行审查,欠缺其中任何一项按无效文件处理。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标书售价300元。(购买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发售地点:旬邑县北大街财政局办公楼四楼政府采购中心
注明:1、购买招标文件须缴纳保证金叁仟元
2、报名提供资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段先生
联系电话:029-34420688
九: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9月1日 下午14:00 (投标文件密封自带到达开标地点)
十:开标地点:咸阳市长安国际酒店二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