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宁海县银河小学 | 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NHZFCG-C2017009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7-2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海县银河小学委托,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银河小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内容:食堂厨房设备 二、项目编号:NHZFCG-C2017009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本项目预算金额:47.4214万元 ★五、合格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厨房设备供货及安装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企业; (2)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类)的生产企业; (3)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4)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单位在宁波地区具有售后服务机构并能长期提供服务(提供投标单位在宁波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 C2017009宁海县银河小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七、磋商保证金: 1.人民币4700元; 2.磋商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17年8月2日11:30,各单位以非现金形式(以实际到账为准)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磋商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如想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把相关单据盖上公章,传真到:0574-65131828。传真完成后,电话0574-65131827查询。 5.磋商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磋商保证金收据(磋商前请到五楼大厅窗口开具磋商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0574-65131827,传真号码:0574-65131828)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8月4日9:00。 九、磋商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五号五楼,详见当天五楼大厅公告)。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一、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磋商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十二、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7月21日—7月27日,响应人可在上述期限届满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对本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其他要求:响应人须提供(响应人、法定代表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2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响应人在201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响应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至2017年7月2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2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告知函”由响应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采购人:宁海县银河小学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银河路181号 联系人:杨继成 联系电话:13806658533 传真号码:0574-65121622 采购代理机构: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六楼 联系人:高凤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574-65131832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21日 |